房产公司售房部客户轮流接待制度[114474]

房产公司售房客户轮流接待制度。

*销售人员客户归属以最早接待客户登记为准。

*销售人员接待要严格按原始接待顺序,周而复始永不变,他人不得抢占或越位接待

*新销售人员加入后,从开始接客户的当天,补充到当天排序的最后一位销售人员之后。

*销售人员开始接待客户时,后一位销售人员在《轮流接待表》上注明。

*值班时间的客户接待,由值班人员交替接待,且不计入轮流接待顺序。

*所有销售人员轮流接待时,必须问清对方是否是第一次来,如不是则问清以前是谁接待,确定的要还给原销售人员。如客户说;"没有谁、不记得、你也可以"等说法,而事实上是有过销售人员带过的,当值销售人员接待过程中原销售人员并没有认出来,也没有有效最早登记,则归当值销售人员所有。如原销售人员登记,但在整个过程当中没有认出来的,成交后与原销售人员无关。如在中途认出来并有有效最早登记,则还给原销售人员

*如客户进门时,点名找某人接待,该人可提前接待接待完后仍按自己序号排列,但不能插入首位接待

*老客户点名找某人接待,本人在场必须由本人接待,本人正在接待或不在,可委托他人,否则按正常接待,本人不在则由正常排序接待;未作登记客户点名找某人接待,本人不在则由正常排序接待;。

*销售人员不能主动认知新客户(包括电话客户),且客户未能指名的,应按正常顺序接待

*如来访者说明是开发商踩盘或参观的,由销售主管或当时排序最后一位的销售人员义务接待,凡未说明或过路询问都算排序

*电话客户约好到访后不能主动认客户,如客户未主动提出找某人按顺序接待,作为新客户,预约客户处理同上。如客户提出找某人可提前接待,当事人不在由搭档接待,搭档不在按序接待,但必须事后交回原接待(预约人),并转为现场来访客户

*老客户带新客户来,提出找某人认出某人或原接待认出客户,可提前接待;如未在由搭档接,搭档不在按正常序位接,新客户正常接待人。原接待人未当班后赶来,老客户自已接,新客户正常序位接待人。

*与老客户一起来过的客户二次来访,提出找某人认出接待人或原接待认出客户,无论开始或中途由原接待接待,如是A位过位,不在A位则提前接待完后,未过位的插入原序位,并向正常按序接待人解释此客户以前来访真实情况。

*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单独来访,新客户提出找某人(无论开始与中途),由此人接待,如新客户未提出找某人正常序位接待客户接待人。

*未登记客户提出找某人认出某人,原接待认出客户(无论开始与中途)由原接待接待,未提出、未认出则按序,原接待人事后向正常接序接待人解释客户以前来访真实情况。

*如有以抢夺客户为目的,做虚假登记,欺瞒其它同事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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