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京实小承担项目及成果奖考核办法_考核办法

口京实承担项目成果奖考核办法

学校承担重要项目、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取得显著成效的教师给予奖励

一、学科调研成果奖

如有学科接受校级以上教育部门统一组织的调研检测,结果公开公布的,学校给予学科指导教师奖励。(见口京实调研检测奖励标准)。

二、团体活动指导奖。

由上级行政部门组织,由学校直接委派教师训练的各类团体活动,如团体操、方阵队等,项目任务的达成良好,按以下标准对给予一次性奖励。(平均每个教师带10名以上学生)。

奖次/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三、承担项目奖。

学校老师主动承担的迎接创建、调研、汇报、展示等任务,经校长室审核,按以下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奖次/级别 区级 市级 省级。

项目总负责按上述标准执行,参与教师分别按二分之一、三分之一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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