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电视栏目剧热播的冷思考】声临其境电视栏目分析

近年来国内一些电视台争相开办方言节目,电视栏目剧作为一种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新型电视节目受到众多电视台的青睐。

有人称2006年是“栏目剧年”。

栏目剧的定位      2004年国际情景剧研讨会上马及人(《雾都夜话》制片人)首先提出“电视栏目剧”这个概念,韩鸿(原《经视麻辣烫》制片人)曾对它有这样的定义:电视栏目剧是以电视栏目的形式存在,具有统一的片头、主持人及由演员演绎的有故事情节的电视节目形态。

代表栏目是:《经视麻辣烫》、《生活麻辣烫》、《经视故事会》、《新闻故事会》等。

栏目剧的特色      多家电视台开办此栏目,其收视率都居高不下,什么原因使得电视栏目剧具有如此魅力呢?总的看来,主要是取决于栏目剧生存形态的创新、受众本位的追求、本土特色的演绎。

电视栏目剧既贴近群众生活,又贴近现实社会。

观众在收看栏目剧的同时会产生心理上的贴近感,因为这些素材源于生活,反映的是真真切切的平民故事。

栏目剧用方言讲述,增强识别性。

使用大家熟知的方言观众很容易分辨出哪个是本地的语种,从而使节目更容易被受众接受和喜爱。

栏目剧之所以被称为“剧”,即在于它的情节紧凑、矛盾冲突明显,浓缩了戏剧的一些基本特征。

从国内的现有栏目剧来看,剧本主要采集于民间大众,而演员也大都是普通的老百姓。

观众的亲自参与,本色出演也正是贴近原则的体现。

不仅如此,群众的参与还可能带动连带的人际群体参与到栏目剧中来,形成小范围的规模效应。

这里之所以不谈群众演员的演技,是因为互动参与的特点才是真正赢得观众的关键,也是电视栏目剧发展壮大的生命力所在。

对电视栏目剧热播的冷思考      虽然电视栏目剧开播以来,各地的收视率都基本居高不下,观众的反应也很热烈,但是作为中国本土化的电视节目形态能否走得更远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电视栏目剧的不足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1、内容低俗   《新闻故事会》多以黄色新闻价值取向作为选题的依据,注重犯罪、丑闻、流言蜚语、离婚、性等问题,这使得它的内容低俗,脱离它原来的定位。

它的新闻标题的制作旨在产生出位和耸动的效果,易于引发受众心理层面的好奇,如《迷情陷阱》、《嫁个有钱人》、《六百万征婚》,而在节目预告片中就反复强调和铺陈事件的迷离、暧昧与异常,突出和发掘新闻事件本身的特殊性、轰动性与奇异性,极力撩拨受众的猎奇与窥视欲望,在强调故事性、人情味的同时,特别强化新闻的戏剧悬念或煽情、刺激的因素。

但是,这种新闻戏剧化是否会导致媒介社会责任的缺失与公信力的负载。

过度强调人性隐晦面和渲染隐私以调动受众的深层欲望,并非营造良性媒介舆论环境的适当途径,相反节目在维护正义、劝人为善的名义下,大肆将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公之于众,只是在结尾处象征性地加上评论,在这一过程中,以防后效的目的没有达到,受众的猎奇心理倒是得到了满足,媒介的利润也大幅飚升,这让人对《新闻故事会》及其诸多同类型的节目是否会蜕变成区域性电视媒体中“黄色新闻”的集中营而产生忧虑。

2、内容同质   这里内容的同质不仅表现在各电视台之间,也表现在同一家电视台栏目内部。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栏目剧的题材范围大部分局限于家庭范围内。

因此,栏目剧的题材是否能向社会方向靠拢,扩大文本范围,也是栏目剧今后能否继续发展的关键。

3、制作不精细   栏目剧受到青睐的原因还在于它的低成本制作

湖北经视经视故事会》2005年的广告收入在1500万左右,而节目经费只有140万,投入产出比达到1:10以上。

①利润这样丰厚,谁又肯让这只肥鸭飞走呢?但是这也可能出现一个问题,即低成本制作和播出时间的压力会导致节目的质量有所下降 :画面粗糙、构图不讲究、镜头摇晃等电视画面所呈现的视觉效果会大大减弱。

但是这种粗制作的产品总归会对受众造成审美疲劳,而栏目制作精细化也是大体趋势。

从经济学角度看,投入越少产出越多越好,这里涉及的是利润的问题,但栏目剧的发展需要的是战略性规划。

4、本地化局限   栏目剧最显著的形象识别符号就是方言,这也是吸引很多当地百姓的重要法宝。

一些电视台起初的栏目剧并不是自拍,而是由外地引进。

因为面对有限的剧本资源,有限的制作时间,“自拍+引进”是解决这些压力的主要途径,并且引进节目比自拍节目更节约成本。

在考虑方言试配的同时,也应该注意这个问题,即栏目剧资源利用能否走向全国交流的大舞台,突破本地化的限制。

总之,面对一种热现象,我们还是应该注意分析其背后的东西,不要被眼前的表象迷惑,对热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是非常有必要的。

因此,无论电视栏目剧形态怎样变,只有把符合传播规律的,符合受众需求的东西呈现给受众才是最主要的,站在受众的立场才是媒体生存之道。

注释:   ①全国电视栏目剧研讨会(会议记录)省略/tvguide/special/C14736/20060601/102811_3.shtml   (作者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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