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管理制度_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加强教学管理规课程考核准确、真实评价教学效创建优良学风培养高技能人才根据教学管理要和我院实际特制定管理办法。
、考核目。
通课程考核促进与助学生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技能提高问题与实际应用能力检学生对所学课程掌握程评定学业成绩检教学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考核依据。
课程考核以课程标准基依据般是平所学、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教学容围考核基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情况和实际运用技术与能力突出技能考核。
三、考核方式。
所有课程都必须有考核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特、班级和人数多少等情况可分别采取笔试(闭卷、开卷、闭开卷结合)、口试、口笔试结合、面试、答辩、设计或现场操作、技能测试等方式。
四、考核。
选修课程考核般安排课程授课进行其他课程考核般安排学院统安排考核周进行学期结束课程课程结束周完成考核。
五、考核安排。
课程考核分院考核课程和系考核课程公共课等院考核课程由教处统组织系考核课程由教学系组织但考前周要将考核安排上报教处和督导处。
.命题原则。
()要以课程标准基依据。
应以考核学生掌握基技能重体现高职特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实际问题能力考核。
()要正确掌握命题围。
试题应基覆盖课程主要容。
(3)要合理地选择考核方式和题型。
()要恰当地控制考核难。
各门课程总评成绩原则上优秀率(85分及以上)和不及格率(60分以下)不超0%。
(5)要倡导和推行教考分离建立试题库。
.考核组织。
()不论是否教考分离命题律拟、B卷并拟定相应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份用期末考试另份用补考。
()层次课程如有两人以上(含两人)教师任课原则上考试应采用套试卷。
(3)试卷严格按教处制定统格式要迹、图表工整容准确无误简练通顺。
()命题教师要认真填写相关审批表按院系两级管理规定教研室、系(部)或教处责人审批签方有效。
七、成绩评定。
.基原则。
()客观公正严格标准实事是对学生视仁。
()开拓思维鼓励创新。
评分标准既要看答案正确与否也要看答卷思维程更要看学生有无创新识。
只要言有理持有据都要给予鼓励。
.基要。
()各教学班正考试卷和补考试卷由教研室组织任课教师批提倡流水作业。
如遇外聘兼职教师只聘学期而其担任课程有不及格学生则该门课程补考试卷由教研室主任指定院相关老师批。
教师应规定严格按拟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卷。
平成绩总评可根据学生完成实训、实习、课外作业、习题课、平测验以及出勤情况等情况综合评定。
学生若能完成实训、实习、作业、测验者任课教师应及明原因酌情评分直至不给成绩。
课程设计、毕业综合实践、顶岗实习以及不便采用分制考核课程可采用五级制记分。
(3)实践性教学成绩应根据笔试、口试、面或实际操作、技能测试考核成绩结合学生实践教学表现由专业指导教师进行综合评定但是要有客观评分依据。
八、成绩统计、上报。
.各类课程成绩评结束老师应填录学生成绩登记表并进行考核分析认真填制考核分析表教师所系(部)主任签核跨系上课考核课程要交学生所系(部)汇总存档。
.各科成绩要老师考三天上报并周输入教管理系统。
如有涂改必须涂改处签。
上报成绩任何人不得私改动。
.教师评期末考试试卷随学生成绩登记表和考核分析表上交交学生所系保存。
学生考试试卷应保存学制三年专业完成学制再保存三年、学制两年专业再保存两年期销毁。
5.学生要看试卷须提出申请系部或教处由任课教师指定人员场情况下。
九、补考管理。
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参加补考者律按旷考论处。
缓考不及格不再给予正常补考学籍处理计入不及格学分门课程般不能连续缓考两次。
十、附则。
规定由教处责释发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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