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验室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⑴凡是被检样品未经检测受损坏,检测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检测程序、仪器设备损坏、检测数据不准、漏检项目、技术资料被盗失、泄密以及预料不到的事故和人身伤亡等都为事故。
⑵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停止试验并报告检测组长,说明事故情况,查清原因,备案处理。
⑶事故责任者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事故分析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经过、旁证、事故的性质和原因。由检测组长签署初步意见报试验室。
⑷试验室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由主任责成有关人员临时组成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分析,做出结论,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室主任批准。⑸事故查明原因后,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避免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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