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职员手册:员工组织

物业公司职员手册员工组织。

1. 职工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委会")。

1.1 职委会是代表全体职员利益并为之服务的机构,其工作宗旨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倡导健康文体生活、促进企业顺利运行"。职委会委员分布在集团各所属单位,由职员投票选举产生。

1.2 集团委会由主席一名,执行委员七名组成,均为兼职;设专员和秘书各一名,负责日常工作。专员办公室设在集团总部。

1.3 集团所属单位组建的职委会作为集团委会的分会。

1.4 职委会的基本职能是:参与、沟通、监督。

(1)参与————参与公司有关职工利益的制度或政策的制订;。

(2)沟通————在公司内部、管理层与员工之间、集团总部与一线公司间,发挥沟通管道的作用,使一些行政渠道不能够及时准确传递的信息,通过职委会沟通得到传达;。

(3)监督————职委会作为广大员工的代表,有权对违反国家和公司规定而侵害职员权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进行监察、批评,并监督改正。

1.5 集团委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职员申诉,维护职员利益;。

(2)收集职员意见,向公司管理层反映;。

(3)开展经常性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职员业余生活;。

(4)管理"物业公司职员共济会";。

(5)管理"物业公司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6)管理"物业公司职员公积金"。

2. 物业公司职员共济会

2.1 由集团委会集团范围内发起成立,其宗旨是"居安思危、同舟共济;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对遭遇重大困难的共济会会员提供经济援助。

2.2 共济会自愿入会,有意加入共济会员工,转正后可向所在单位的职委会委员(或职员代表)索取申请书,填写后交本单位委员,统一报送集团委会集团委会统一制作会员卡、收取入会费和会费。

2.3 员工入会后即具有获得共济会援助的资格(入会满6个月后罹患重大疾病时才可申请重大疾病援助)。共济会根据会员申请援助的实际情况和共济会章程规定,向符合相关条件的会员提供援助。

3. 物业公司职员证券投资互助会

3.1 公司规定,员工在上班时间不能买卖股票。为增加员工投资渠道,帮助员工更好地做好家庭理财,于1994年底成立物业公司员工证券投资互助会

3.2 互助会物业公司职员自愿加入,是以深沪交易所上市证券和债券发行市场作为投资对象的自发性职员内部投资互助组织。

4. 特别提示。

有关职委会共济会互助会章程等更详细信息请查询万网景上的"职委会"主页。

健康是人生丰盛的基石,

公司关注你的身心健康与安全——。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