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乱修乱建、翻修各类房屋建筑通告

禁止乱修乱建翻修各类房屋建筑通告

为改变村容村貌,建设和谐宜居的美好新农村,规划编制长远的建设方案,以改善我们村的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为出发点。坚决杜绝违法占地,乱修乱建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全国住房普查指导方法和执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根据上级安排对我村适合居住的房屋进行全面登记普查,建立房屋信息档案,摸清现有房屋资源,住宅的数量,产权形式,完善城乡信息管理平台,推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国家提供真实可靠信息数据。

二:禁止乱修乱建,任何人不得擅自新建翻修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永久或临时性建筑)。未经村委同意擅自的建筑物均以非法建筑处理,由建筑人自行拆除,不予任何补偿。拒不执行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三:从xx年xx月xx日起,需在村里进行修建一切建筑,需向村委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村庄规划建设的前提下,办理施工许可证,并严格按照村委意见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施工建设。 四:任何人都应遵守新农村规划建设的有关规定,不得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者,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践行“爱村诚信为荣,损公利己为耻”的思想理念,解决杜绝乱修乱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举报电话:xx镇人民政府xx。

xx国土资源局xx xx镇国土资源局 xx。

xx村党支部村委会。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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