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面积计算方法
⒈单层建筑物无论其高度如何,均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亦应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时,按高低联跨相邻处高跨柱外边线为分界线。
⒉多层建筑物按分层建筑面积总和计算,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的水平面积计算。
⒊建筑物外墙为预制挂(壁)板的,按挂(壁)板外墙主墙面间的水平面积计算。
⒋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指挥部等及附属建筑物外墙有出入口的(沉降缝为界)建筑物,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人防通道端头出口部分为楼梯踏步时,按楼梯上口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⒌用深基础做地下架空层,层高超过2.2米,设计包括安装门窗、地面抹灰装饰者,按架空层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⒍坡地建筑物利用吊脚楼做架空层,有维护结构者,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⒎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门厅、大厅内回廊部分按其水平投影计算建筑面积。
⒏图书室的书库,有书架层的按书架层计算建筑面积,无书架层的按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⒐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附墙烟囱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⒑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⒒建筑物内的技术层、层高超过2.2米的,按技术层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技术层高虽不超过2.2米,但从中分隔出来作为办公室、仓库等,应按分隔出来的使用部分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⒓有柱雨罩,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罩,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⒔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的独立车棚、货棚、站台等,按顶盖的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⒕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⒖突出墙面的门斗、眺望间,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⒗封闭式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按其阳台净空面积(包括阳台栏板)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⒘建筑物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⒙两个建筑物间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的计算建筑面积;没有围护结构的架空通廊,按其的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⒚建筑物内无楼梯,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室内有楼梯并设室外楼梯(包括疏散梯)的,其室外楼梯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⒛各种变形缝、沉降缝,宽在30厘米以内的抗震缝,均分层计算建筑面积,高低联跨时,其面积并入低跨建筑物面积计算。
⒈突出墙面的构件、艺术装饰以及挂(壁)板突出的艺术装饰线,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罩等。
⒉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宽度在60厘米以内的钢梯。
⒊穿过建筑物的通道、住宅的首层平台(不包括挑平台)、层高在2.2米以内的设备层。
⒋深基础架空层仅预留门窗洞口,不做地面装饰的。
⒌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间、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⒍单层建筑物内分隔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⒎地下人防干、支线,人防通道,人防通道端头为竖向爬梯设置的安全出入口。
⒏宽在30厘米以上的抗震缝,有伸缩缝的靠墙烟囱,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贮油(水)池、贮仓、圆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