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学面对申报世界遗产的研究取向

[摘要]申报世界遗产是近二三十年出现的新事物,中国在这方面已积累丰富经验,为土司遗产申遗创造了良好条件。土司遗产申遗,最关键的是能从遗产本身发现其突出的普遍价值。在找寻突出的普遍价值过程中,一个多世纪的土司研究的盲点如“土司”一词语境不清等被呈现出来。正因为此,土司学有必要加快与国内外致力高原、山地、河谷、海岛社会治理研究的各学科对接的进程,以广泛分布于此“土司区”为视点解决土司研究的基础性问题,以服务于土司遗产申遗以及当今的国家与社会。

[关键词]申报世界遗产土司学;研究取向

中图分类号:C95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9391(2014)01—0059—11。

2011年11月1日,湖南省召开永顺老司城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会议。[1]它标志湖南省老司城申遗领导小组在中国率先启动了土司遗产致力申报世界遗产的工作。因为系刚刚启动,所以土司遗产申遗问题目前尚无专文探讨。正因为此,世界遗产在中国的申报现状、申报世界遗产土司学的要求、土司研究盲点反思、“申遗”语境下的土司取向等问题,对于土司学者而言尚属于比较陌生的问题。正视这些问题,将有助于土司学服务国家社会的仿现场研究,并有助于土司研究与世界相关研究接轨。笔者由于曾有幸参与土司遗产申报世界遗产的研究工作,了解申遗文本编制方的需求,因而不揣简陋,拟就上述四个问题进行探讨,以请教于学界同行。一、世界遗产在中国的申报现状申报世界遗产又称“申遗”,是指世界各国将本国的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文化景观、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等五类遗产,申请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政府间委员会(以下简称“世界遗产委员会”)《世界遗产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的过程。由于遗产列入名录之后可以获得世界性的保护与援助,同时成为世界级名胜,产生可观的经济社会效益,因而名录建立以来,世界各国均积极组织申遗。1978年,美洲、非洲和欧洲国家的遗产率先加入名录;1979年,名录扩展至亚洲国家。1987年,中国遗产开始加入名录,它起步虽晚但进展迅速,目前已跃居为世界第二,仅次于欧洲意大利。截止2007年,全球有185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世界遗产公约,共有851处遗产列入名录,其中文化遗产660处、自然遗产166处、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25处;2008年,新增世界遗产27处,其中文化遗产有19处、自然遗产8处。①这些遗产,分布于世界145个国家。②。

(一)申报世界遗产的背景。

1959年,埃及政府准备在尼罗河修建阿斯旺大坝。为使阿布辛贝神殿、菲莱神殿等珍贵古迹不被淹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60年发起“努比亚行动计划”,分解古迹将之搬迁至高地复建。事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同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起草协定,保护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

1972年11月16日,教科文组织第十七次大会在巴黎召开。会议最重要的成果,就是正式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该《公约》规定,缔约国内的文化和自然遗产,经缔约国申报世界遗产中心组织权威专家考察与评估、世界遗产委员会主席团会议初步审议、缔约国大会投票通过之后,即为世界遗产,受到保护。[2]1976年,教科文组织成立世界遗产委员会,建立《世界遗产名录》,开始受理和审议世界遗产的提名。1978年,美洲、非洲和欧洲国家的首批12处世界遗产列入名录。③1979年,亚洲国家的遗产开始加入名录。④。

中国作为遗产大国,加入名录明显晚于亚洲其他国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中国国内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应机构成立较晚。尽管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2年10月首次出席教科文组织的大会即被当选为执行局委员,⑤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却迟至1979年2月才正式成立。委员会成立后,于1982年夏天收到巴黎总部来信,信中希望中国作为一个有影响的大国能够签署《公约》,成为缔约国。在委员会的推动下,1985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公约》,之后又批准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3]。

中国加入公约》以后,世界遗产申报与保护发生了诸多变化。1992年,世界遗产总部在巴黎成立,负责世界遗产相关活动协调,保证《公约》实施和世界遗产年会的举行,建议签约国提交遗产申报名单,组织世界遗产基金会的国际参与以及遗产地状况的相关报告,并对受到威胁的遗产采取紧急行动。1997年,教科文组织通过建立保护“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决议。至此,世界遗产建立了五个类别。⑥2002年4月28日,世界遗产委员会召开第26次会议,限定世界遗产申报和审批的名额,规定一个国家一次最多只能申报两处遗产,而且至少包括一处自然遗产提名,没有世界遗产景点的缔约国享有优先申报和审批的权利。2008年1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制订《实施〈保护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强调世界遗产申报和审批建立在创造性价值、传播影响价值、历史见证价值、风格典型价值、人地关系价值、精神关联价值和景观审美价值等“突出的普遍价值”以及完整性、真实性和唯一性等“三性”基础之上。

(二)中国的世界遗产申报

中国于1985年11月加入公约》后,国内通过先确定《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以下简称“预备名单”)和后确认《中国遗产申报世界遗产候选名单》(以下简称“候选名单”)的方式,稳步推进中国遗产加入名录工作。1987年12月,中国首批遗产加入名录。截止2013年6月第37届世界遗产大会,中国有45个遗产列入名录,名列全球第二,仅次于拥有48处世界遗产的意大利。表一中国遗产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年份表⑦。

比较表一、表二不难发现,尽管后十三年申遗每年成功仅1至2处,但以前列入名录遗产系列却容易扩充遗产点。以世界“文化遗产”类为例:“明清皇宫”系列于1987年12月列入名录,当时列入遗产点是北京故宫,2004年7月,沈阳故宫又入列该系列。又如“明清皇家陵寝”系列,2000年11月最初列入的是明显陵(湖北钟祥市)、清东陵(河北遵化市)和清西陵(河北易县),到了2004年7月又有盛京三陵(辽宁沈阳市)被列入。本来,世界遗产委员会从2002年4月开始限定了世界遗产申报和审批的名额,然而2004年7月中国却能有3处遗产进入名录。其中的关键之处,是当年的2处遗产点属于往年列入名录的系列,因而在确保云南“三江并流”自然景观列入名录的同时,能够打破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名额限定,将遗产名录增至3个。这表明首次将遗产系列列入名录之后,以后的年份就可以在该系列内打破名额限定扩充遗产点。它带给土司遗产申遗的启示是,我国中西部各省申遗条件成熟的土司遗产各系列可以优先申遗,实现列入名录的“零突破”,之后有的是机会逐年加入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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