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授予六所教师进修学校陕西省示范性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

本刊讯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陕西省县级教师进修学校建设评估标准(试行)》要求,同时在各市自查、申报的基础上,省教育厅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市(区)上报的9所教师进修学校进行了检查。其中有6所通过评估验收。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授予户县教师进修学校、莲湖区教师进修学校、新城区教师进修学校碑林区教师进修学校、韩城市教师进修学校、凤翔县教师进修学校陕西省示范性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称号,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并且督促受表彰的学校,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带头引领作用,力争在三年内创建成“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同时,省教育厅号召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向先进典型学习,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创建力度,到2007年,有更多的教师进修学校达到“陕西省示范性县(区)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有条件的积极争取成为“国家级示范性教师培训机构”,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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