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规定

安全管理一般项目安全检查评定的规定。

1、分包单位安全管理。

1)总包单位应对承揽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行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资格的审查;。

2)当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时,应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3)分包单位按规定建立安全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

2、持证上岗

1)从事建筑施工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2)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3、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1)当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报告;。

2)施工单位按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防范措施;。

3)应依法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保险。

4、安全标志。

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

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

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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