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020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制定、实施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合理可行,确保目标切实有效并持续改进,提高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事故,保障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以及不断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评审、修订等方面的管理。
三、职责 1.主管总经理 (1)组织制定、批准、评审公司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负总责;。
(3)组织对目标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目标效果评估和考核报告;。
2.各部门主管。
参与制定、评审和修订公司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对本部门的目标进行分解,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实施和考核。
3.专职安全员。
(3)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审,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修正与更新;。
(4)负责将目标纳入职工培训内容,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向相关方和公众宣传安全生产方针。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负责对各部门、班组、岗位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各班组负责人。
(3)负责实施与本部门相关的目标,对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
四、工作程序。
以安全生产方针、管理评审的结果、经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确定的不可承受风险、已经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生产和过程中的安全绩效、可选的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及业务的要求以及相关方的观点为制定目标的依据。
(2)要求。
总经理根据公司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和安全绩效要求,主持制定总体目标,总体目标应包括对防止受伤与健康损害、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要求及持续改进的承诺;。
生产科组织确定本企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报分管领导审核。审核完成后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向全体员工传达。
2.目标的分解 公司各车间、部室根据公司的年度目标、指标进行层层分解,目标、指标应尽量量化,并设置可测量参数。分目标、指标由各主管审批,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备案。
(1)安全员于每年年初发布《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各部门在接到实施计划后,应立即组织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各部门、班组、岗位应围绕分解的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措施和要求,认真开展实施工作。
(3)安全员依照《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及考核办法》,评价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
(4)各部门主管应定期与本部门员工沟通,确保员工理解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重要性。
(1)企业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员组织对目标进行及时的评审和修订。
(2)分管领导主持管理评审会议,每年对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审议,当大部分或全部目标已完成,或大部分或全部不可承受风险都己受控,则结合不可承受风险的修订来更新目标。
(3)目标应形成文件,并向所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级员工进行传达。
(4)生产总监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每年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更新。
(5)企业以文件形式下发更新后的目标。
(6)每年一到两次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下一周期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的文件由安全员负责保管,保管期限至少六年。
安全工作是衡量各级管理工作好坏的一项基本内容,对生产车间各项指标的考核,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使其具有“否决权”。
六、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