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肠道门诊消毒隔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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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肠道门诊应设诊疗室、观察室(隔离室)、药房以及专用厕所,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
3、在医院中划出适当地区作为临时隔离室,但必须与其它科室、宿舍、食堂隔开,并有明显标志。隔离室使用时应做好随时消毒,使用后应进行终末消毒。
4、病人吐泻物、生活用水、垃圾废物、检验室废弃物等,必须严格消毒处理后才能向外排放。病人用过或接触过的物品,如:衣服、被裤、饮食用具、医疗器械和盛病人吐泻物的容器等每次用后,均应按照消毒 清洗消毒的程序要求,严格处理再行使用。
5、工作人员诊疗病人时应穿戴工作衣、帽、鞋进入污染区,接触病人时要穿隔离衣、戴口罩,离开时脱去,并应消毒双手。
6、各种可能被污染场所、物品、部位消毒方法:
⑴排泄物、呕吐物、残余食物:以20份加1份漂白粉的比例,作用30分钟;。
⑵食具、便具、排泄物、呕吐物容器:3%漂白粉澄清液浸泡30分钟;。
⑶衣被、蚊帐等纺织品:曝晒四小时或0.5%漂白粉澄清液浸泡;。
⑷门窗家具、运送病人工具、护理及治疗器械:0.5%漂白粉澄清液浸泡或湿抹;。
⑺生活污水:可加漂白粉达到0.5%的浓度作用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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