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对司法活动的影响及规制路径探求

媒体司法活动的影响及规制路径探求

1自媒体的特点   自媒体(We Media)是一个传播学概念,最先由谢因波曼与克里斯威理斯联合在其研究报告中提出:它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   自媒体为任何一个普通民众提供了一个发声平台,通过自媒体,任何人都可以向特定或不特定的人群传播信息。就当前而言,最常见的自媒体形式主要包括如下4类:(1)微博;(2)微信;(3)网络论坛;(4)个人主页。   2自媒体时代公众司法参与和司法机关自媒体的兴起   传统媒体通常代表着官方舆论场,而自媒体往往是民间自发舆论的主阵地。而在自媒体兴起之前,官方舆论占据着绝对优势地位,民间舆论的空间与力度都相对较为微弱。随着自媒体时代来临,民间舆论的力量不断增强,例如,微博给了普通民众自由发声的权利,微信公众号给了普通民众自由出版的权利。自媒体使得公众更为关注司法活动,更便捷的参与到司法活动中来。人们谈到媒体司法,通常会想到监督。而自媒体的开放型、交互性、广泛性真正的为权力制衡提供了条件。   2.1法律人群体的参与   法律人群体包括了法学学者、知名律师、国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等。这些群体在司法案件的讨论中通常处于意见领袖的地位。因为其职业敏感,他们更善于发现问题而发起话题。这些话题有的是其亲自处理的案件,或者是其本文由收集整理研究领域所涉及的问题。因此他们在司法领域有着较大的发言权,法学学者、知名律师的意见经常更为深刻、一针见血,其能够通过其专业的眼光,对个案或者司法现象进行挖掘、讨论。从而挖掘出个案或者个别现象背后的制度性问题。而国家司法机关也会通过自媒体进行案情披露。如各级法院均会开设官方微博,开设公众微信号。目前,较有影响力的法律人微博有:迟夙生律师(微博粉丝达71万);陈有西律师(微博粉丝达60万);秦希燕律师(微博粉丝达31万);贺卫方教授(微博粉丝达186万);徐昕教授(微博粉丝达319万);何兵教授(微博粉丝达103万)。这些教授与律师因其在学术界与实务界的地位而拥有数额巨大的粉丝,其个人自媒体在发生热点司法案件时,经常会发表观点进行追问、反思,有时会发起辩论,而其数目庞大的粉丝也会纷纷转发点赞,从而形成巨大的舆论态势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发生影响。   2.2社会大众的参与   相比法律人参与司法,社会大众的参与更为广泛。社会大众通常包括了普通民众和网络大V。普通民众关注司法通常热衷于案件的戏剧性、娱乐性,对于制度层面的问题很少关注。网络大V指的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其领域有一定的权威,他们关注社会各种公共问题,热衷于社会公共事务。如:潘石屹(微博粉丝达1838万);韩寒(微博粉丝达4243万);李开复(微博粉丝达5010万)等。对于热点司法案件参与评论,会给法官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有所压力,能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行使。   社会大众参与司法,从终极意义上讲,这是一个有关权利与权力的制衡理论,从价值观层面上考虑,应当首先肯定媒体司法权监督的积极意义。但是民众由于个人法律素养的缺失,法治意识的淡泊,也会为司法审判带来一些负面效应。如侵犯个人隐私,将法律问题泛道德化、泛政治化,或者过度参与,过度同情弱势群体,造成自媒体审判。例如在一些案件中,一些微博、微信号等自媒体案件当事人的家庭住址,个人联系方式,家人等個人隐私信息予以披露,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对案件公正性的关注也被低俗的八卦猎奇心理所取代,这样也影响了司法的严肃性。在一些贪腐案件中,许多案件的真实案卷材料并没有披露,于是公众会想当然的对案件当事人进行有罪推定,率先对案件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作出定罪、量刑、定性以及胜诉或者败诉等结论;有的公众会想当然的将案件想象成权力斗争的产物,将司法案件编排成黑幕小说。美国学者谢茨施耐德的冲突理论认为:对于冲突的直接参加者而言,处于优势地位的一方通常总是期望将冲突保持在公共权威的规约之外,这也被叫做冲突的私域化。在一些关涉到不同社会阶层的司法案件中,人们往往会先入为主的同情弱者,如富二代飙车案、雷洋案等。人们往往会认为,富二代、国家权力机关处于强势地位,而同情弱者是人的天性,公众会不由自主的将心中的天平偏向弱势一方。在诉讼中获取弱势身份,取得公众的同情成为了冲突双方的重要的策略。这也确实会给司法机关的独立审判造成不良的影响。   2.3司法机关自媒体的兴起   为了应对自媒体所带来的变革,各级司法机关也纷纷开设了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号。2014年12月4日,新浪发布了首份专门针对法院微博的研究报告《全国法院新浪微博运营报告》。报告显示,近两年来法院微博数量直线增长、影响力持续增强,截止11月10日,全国法院微博总数为3636个,90%的法院已经开通了官方微博,总粉丝数近5000万。报告认为法院微时代开启,全国四级法院微博体系已经形成,中高级人民法院微博庭审直播成常态,法院微博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思维推进司法公开、提升司法服务。.通过全国各级法院官方微博,可以看到包括法院要闻公告、裁判文书、审判流程、执行信息等诸多权威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开通以来已先后10余次通过官微对最高法新闻发布会做图文直播。中高级法院微博庭审直播成常态,客观来说,是济南中院 对薄熙来案的庭审直播真正将法院微博推进了公众视野。2013年8月22日,济南中院 官方微博开通并迅速成为舆论关注焦点。2013年7月15日唐慧案二审宣判,湖南高院对开庭相关情况进行微博直播。河北高院分别于2013年6月21日、7月10日、9月23日三次对对王书金案庭审过程、宣判过程进行微博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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