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村并城 关于合村并城工作的指导意见

市人民政府 关合村并城工作指导见 郑政〔0〕5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了加快都市区建设,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全市“合村并城”工作,特制定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总体要 ()指导思想。

以邓平理论和“三代表”重要思想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都市区建设主线,全面实施合村并城战略,坚持统筹城乡济社会发展,进步抢抓机遇,创新体制,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和城乡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快城市(镇)、组团、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推动原济区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原则 ——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坚持“政府主导、区级责、市场运作、规划引领、安置优先、产业支撑、创新社会管理”原则,依法保护农村集体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合村并城工作

——合村并城应先进行试,通型引路、重推进,带动全市合村并城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化名镇(村)、历史化遗遗迹和具有地域特色村庄。

(三)工作围。

以下区域围行政村或然村、改制社区或制股份制公司实施合村并城心城区、六县(市)和上街区(以下简称各县(市、区))城市建成区外、城市规划区;“六城十组团”、产业集聚区规划区。

(四)合村并城宜坚持创新社会管理原则,各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管委会) 对辖区合村并城信访稳定工作总责。

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各村实际情况责具体组织实施改制工作

(五)市政府批准列入合村并城(试)计划,各区政府(管委会)组织编制合村并城方案,村民(股东)会议或村民会议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市政府批准,方可实施

批准合村并城方案不得擅变更。

二、规划编制与管理 (六)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完善各辖区镇总体规划,乡、镇政府应完善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区政府(管委会)做合村并城选工作,确定合村并城围、对象及规模。

(七)各区政府(管委会)依据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组织编制合村并城空布局规划合村并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和修规)。

(八)合村并城控规、心城区和“十组团”重要地段修规、重要节城市设计由市政府批准;其他修规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规划部门审定,报市规划部门备案;各区政府(管委会)根据市规划部门委托按已批准控规、修规依法核发“三证”,并对规划实施监督检;乡镇政府规划部门按已批准控规、修规依法核发“三证”,并对规划实施监督检。

(九)合村并城集安置区是城市重要组成部分,应高起规划,高标准建设

规划建设适用《城市居住区设计规》,以高层住宅区主体,居住人口宜以区级规模主,鼓励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技术,建设配套完善、集约紧凑、环境优美、生态宜居、节能环保、富有特色、现代化新型城市社区。

三、土地利用与管理 (十)合村并城土地依法实行统征收、统供应、统开发、统储备、统管理。

土地报批组卷、批征收、出让交地等事性工作由各区政府(管委会)责完成,统纳入政府储备围,优先用合村并城。

土地征收,安置用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用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营性用地,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供应。

前款外,通增减挂钩方式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参与合并村(组)共享有安置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

村民安置节约集体建设用地,可用集体济组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

合村并城 ,各村(组)农用地原有承包营权保持不变。

(十)合村并城依法用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土地利用年计划。

合村并城安置区,应着节约集约用地原则,采用人综合建设用地指标进行控制。

(十二)合村并城安置区以外公开出让土地收益,首先用村民安置、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其余部分市、区两级政府按比例分成,具体比例由市政府另行规定。

批准将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节约指标少量调剂给城镇使用,其土地增值收益全部返还农村。

要明确受益主体,规收益用途,以支持农业农村发展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十三)积极探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平台,支持县域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和建设用地整理结余指标交易试,加快建立城乡统土地市场。

四、拆迁补偿与安置 (十四)各区政府(管委会)对合村并城拆迁补偿安置总责,实施合村并城程应当明守法,严格审核确认拆迁安置基数以及土地、规划等相关数据。

(十五)实施拆迁,应依法按照集体土地征收有关要,制定拆迁安置方案,并取得合村并城项目相关行政许可。

实施拆迁前,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十六)实施合村并城,应按照旧村整体拆除、优先建设安置住宅原则进行。

旧村拆除应当由所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实施

(十七)各区政府(管委会)成立国有全或控股公司受区政府(管委会)委托,作建设业主责区域围合村并城安置建设

也可采用“B”方式或委托代建方式建设安置房。

安置房户型选择应征被安置村民见。

国有土地上农民安置安置房应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可作二手房上市交易。

集体土地上农民安置安置房应办理集体土地上房屋所有权证,待合村并城安置区成城市建成区、土地确国有, 五、工程建设与管理 (十八)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村并城项目招投标、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 ,严格竣工验收和备案制,加市场监察力,严厉处违法违规行,遏制违法建设

(十九)市城建委、开发区建设局(包括郑东新区、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国际物流区建设局)按职能分工加强合村并城项目工程监管和工作

各开发区建设局接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责辖区(包括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工程监管和。

市五区项目,按土地性质不区别对待国有土地上项目,由市城建委责;集体土地上项目,由市五区建设局责。

六、保障措施 (二十)强化组织实施

合村并城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村办)主要责市区心城区建成区外合村并城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合村并城工作

区政府(管委会)是各辖区合村并城工作主体,责辖区合村并城工作

区政府(管委会)设立合村并城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合村办),具体责辖区合村并城行政管理工作,业上接受市合村指导

合村并城工作纳入政府年目标考核管理。

(二十)加政策支持、指导和管理。

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土地、建设、房管、民政、公安、农业、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部门要按照见要和各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措施,认真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协做合村并城管理工作

(二十二)各县(市)及上街区参照执行。

合村并城工作事关加快建设都市区、促进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总体战略,是项重而艰巨历史任。

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进步统思想,提高认识,锐进取,扎实工作,全面落实见提出各项任,推动我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原济区局做出更贡献。

二○年十月七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0年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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