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影响下爱国主义价值观培育的挑战与应对

崔聪 张励仁。

摘 要:在网络新媒体赋权和“互惠性”利益诉求驱动下,“网络民粹主义”持续滋长,并且耦合其它社会思潮衍变新形态。“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仇视精英、解构权威,造成社会分化和对政治国家的“拒斥性认同”,割裂了爱国主义的“整体之爱”;形塑想象的“中心地区”,排斥“他者”和“他国”,生成“狭隘和盲从”的爱国主义;侧重问题批判,只破不立,煽动群体非理性激情,阻碍爱国主义美德的适度表达。对此,必须把握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重点,净化爱国主义情感表达网络空间环境,正视普通民众权益诉求,并且借助规范性力量,引导爱国主义的理性回归。

关键词:网络民粹主义;传统民粹主义;爱国主义价值观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0)01—0112—06。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研究专项“爱国主义保障的法律体系研究”(18VHJ004)。

作者简介:崔聪(1992—),男,河南商丘人,华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社会发展与公民教育;张励仁(1962—),女,天津人,郑州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与发展。

在当前社会深入转型和网络飞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民粹主义话语符号频繁闪现于网络空间,在特定议题刺激下形成瞬时爆发的网络舆论浪潮,从而演变为当下学界关注的热点话题。爱国主义作为个人对祖国的深厚情感,包括外向和内向两方面向度,是一种崇高而复杂的情感价值体系。“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影响了公民正确爱国主义价值观的生成和巩固,对此必须引起足够警惕,既要明晰民粹主义话语表达和思维方式对爱国主义价值观的消极影响,又要警惕将朴素的爱国情感打入民粹主义阵营。

一、“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及其当代特征。

网络民粹主义是传统民粹主义在当代的具体表现,是对传统民粹主义承继与衍化的结果。”[1]在“成就中国”与“问题中国”交织的社会转型期,网络空间以其匿名性、平权性和互动性等特征成为各种社会思潮滋生与合流的“温室”,也为民粹主义设置網络议题、进行情感动员、垄断话语表达提供了虚拟的“广场式”社交场域。

(一)耦合多种社会思潮催生“新变体”。

按照英国学者保罗·塔格特的观点,“民粹主义的本来位置是作为一个形容词依附于其它意识形态之上,以此来填充自身的空洞无物。”[2]5作为一种“空心化”的思想意识,民粹主义对其它社会意识和社会思潮具有较强的依附性。

网络民粹主义植入其它社会思潮催生新变体,突出表现为话语的合流。话语不仅仅为大众呈现一串文字图谱,福柯认为,话语具有建构性力量,在谋求话语认同的过程中建构起权力图谱,以此引导话语信奉者的认知模式和行为规范。网络民粹主义话语本质上是一种特定话语承载下的情感宣泄,充斥着对底层人民和弱势群体的同情、对社会精英的道德批判以及保持对现行社会制度和政治体制的情感距离。“空心化”民粹主义与其它社会思潮呈现较强的合流之势,具体表现在:一方面,泛娱乐主义的盛行为网络民粹主义提供了“去敏感化”的话语载体,通过制作和传播网络段子、搞笑视频等素材,给受众带来视觉文化的感官冲击和广场式的娱乐狂欢,网络民粹主义借助娱乐话语解构权威、恶搞英雄、调侃现实,与传统的民粹主义叙事方式相结合,从而实现情感动员。另一方面,民粹主义仇视社会精英,崇尚“人民中心”和“他者”环境下的“自我中心”,这种叙事倾向与虚无主义和民族主义话语表达合流,衍生出虚无民粹主义和民族民粹主义。虚无民粹主义否定和无视现实社会精英的进步作用,无限推崇“底层人”和“边缘人”的集体贡献,造成广大民众对社会精英的情感异化;民族民粹主义的叙事方式表现出明显的狭隘民族主义倾向,在国际关系中推崇零和博弈的外交策略,不满党和政府的外交政策,激发民众极端的爱国情绪和盲目的民族自信心。

(二)网络新媒体赋权“想象的人民群体”。

民粹主义所声称的人民其实是由许多个体凝聚而成的共同体。”[3]但是,这种共同体现实地表现为“想象的人民群体”。网络民粹主义所宣称的“人民”源于由共同批判对象和共同情感态度所达成的虚拟身份认同,其以话语符号为输出载体,以网络媒介为传播载体。这种“人民群体”同时也是“病态的群体”,涂尔干认为社会群体必然包含维护规范性公共生活和共同利益的道德规范,而“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所形成的“想象的人民群体”并非如此。它只有非理性的现实控诉,而没有规范的道德生活;只有“议题式”的情感宣泄,而没有平稳持久的情感输出;只有个人私欲的突显,而缺乏对共同利益的关怀;只有社会问题爆发时的瞬时凝聚,而缺乏共同价值目标和理想追求引导下的强大凝聚力。

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的权力意识和主人翁意识不断提升,要求更多地发出自己的声音,更加深入地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网络民粹主义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种现实需要和制度性赋权供给的现实不足,通过塑造虚拟的“广场式”社会交往场域为其提供了机会和平台。“网络民粹主义社会底层借助媒介技术赋权,以话语策略生产参与公共政策博弈的资本。”[4]民粹主义网络新媒体赋权在性质上属于群体性赋权,“想象的人民群体”具有天然的道德至上性和纯洁性,众多“无名氏”“盲从者”和“愚乐者”聚集于“网络广场”形成态度和情感话语合流产生集体权力,对特定对象进行集体的道德情感宣判。网络民粹主义的新媒体赋权话语符号为载体,借助微博、微信公众号以及快手、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通过虚拟身份认同和异化情感勾连制造网络舆论,赋予“想象的人民群体”与社会精英和政府进行博弈的集体权力。

(三)“互惠性”利益诉求引导网络议题设置。

网络民粹主义议题触发网络舆论,在话语和态度合流中表达特定诉求。“总的来看,当前中国的民粹主义主要是一种利益型诉求,而不是一种政治诉求。”[5]但在微博、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助推“粉丝经济”兴起的背景下,网络民粹主义议题设置的利益诉求又具有特殊的隐匿性和裙带的互惠性。

“粉丝经济”是当前市场资本逻辑与网络新媒体联姻所催生出的新兴经济形态。在“粉丝打赏”和“流量变现”效应的驱动下,粉丝作为增值性资源成为网络新媒体和众多自媒体竞相争夺的对象,“吸粉”和“吸流量”等同于“吸金”,由此导致“资本越界”,资本从物质经济领域僭越到价值观道德情感领域。网络民粹主义议题多会就现实社会问题进行反应民生疾苦的话题包装,看似充当了呼吁社会公正、维护大众利益的积极角色,实则是在迎合民众利益诉求中的“弱者心态”和“受害者心理”,激发人们潜在的不满和悲观情绪,从而形成瞬时的舆论爆发,达到提升关注度、增加粉丝量的目的。而对于网络民粹主义议题互动者而言,参与情感宣泄和道德批判所背负的不只是自身现实的利益诉求,更多的是对自身可能性利益受损的恐惧以及作为旁观者对于“共同体”中他人利益受损的“盲从式”批判。由此,网络民粹主义鼓动者和互动者形成了互惠性利益关系,通过特定网络议题各自表达利益诉求,从而引导特定社会事件中的网络议题设置。

二、“网络民粹主义思潮爱国主义价值观培育的消极影响。

网络民粹主义思潮以仇视社会精英、同情底层民众、解构权威话语为主要议题设置,以情感宣泄和道德批判为主要动员力量,以群体性舆论介入为主要博弈手段,对公民正确爱国价值观的形成和巩固造成消极影响,其所宣扬的仇恨心理、排他心态和激情狂欢更是与朴素爱国情感大相径庭。

(一)“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割裂爱国主义的“整体之爱”。

爱国主义是个人对祖国依赖关系的反映,是基于人们对祖国价值的全面认同而产生的一种肯定性心理倾向,它涉及到祖国的一切要素,体现为人们对于自己祖国的整体之爱。”[6]作为“整体之爱”,爱国主义内涵对自然性国土、政治性国家和社会性国民的一体化情感认同,而“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则割裂了这种统一性,表现为对政治国家的“拒斥性认同”和对祖国同胞的“身份划界”。

其一,“拒斥性认同”疏离个人对国家的政治情感爱国主义的具体指向是1949年成立至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具有内在一致性。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和社会主义的性质决定了党和政府必定站在全體人民群众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基础上进行宏观叙事和决策,在短期内可能会造成部分群众的利益受损从而引发社会问题,网络民粹主义者则借此形塑“弱势群体被剥削”的议题,虚无党的历史功绩,诋毁政府形象。普通网民在民粹主义蛊惑下产生对政治国家“拒斥性认同”心理。曼纽尔·卡斯特认为,“拒斥性认同”是“构建集体的抵抗力量以对抗无法承受的压力,是被排除者对于排除他的人们所进行的排除”[7]6。网络民粹主义借助虚拟身份认同构建起“想象的人民群体”,并借助新媒体赋权对抗现实不平等,看似形成了代表公意的网络舆论,实则是个人私欲的群聚,其通过特定话语建构对抗爱国主义宏观叙事,质疑、排斥甚至批判官方主流话语和权威解释,保持对政治国家的情感距离,割裂了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其二,“身份划界”异化国人对同胞的社会情感爱国主义内涵对共同身份认同和历史文化传承下祖国同胞的社会情感,“无论彼此的社会地位是高是低,个人财富是多是少,当个人直接面对国家的时候,附着于每个人身上的诸多社会印记会剥离出去。”[8]爱国主义价值观引导个人将祖国同胞视为利益和命运共同体。网络民粹主义则割裂了这种身份认同,强化个人的社会印记,放大现实的社会差距,将社会地位和财富拥有作为人的等级的确证,对祖国同胞进行以标签划分和符号定性为表征的“身份划界”。民粹主义思潮裹挟下的公民普遍存在对社会精英的仇视心理,信奉社会精英普遍道德沦丧和底层民众绝对道德至上的道德情感定性。这种“身份划界”引发民众对社会精英的不信任和泛道德化批判,致使国人对祖国同胞的普遍社会情感异化为对底层民众的绝对同情和对社会精英的无限仇视,造成“二元对立”的社会格局,不利于爱国主义的整体性情感生成。

(二)“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屏蔽爱国主义的“包容之爱”。

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加强以及世界性的人才流动是全球化时代的两大主题呈现。因此,在新时代背景下,爱国主义更加需要在立足“本土化”情感基础上展现国际视野和世界情怀。而网络民粹主义构建起排他性的“中心地区”,并且与极端民族主义合流,无视开放的爱国主义叙事背景,屏蔽包容性的爱国主义,生成“狭隘和盲从”的爱国主义

其一,构建“中心地区”排斥“他者”环境下的爱国主义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凝聚全球华人、华侨和祖国同胞的重要精神纽带,他们以爱国主义言行表达对祖国的深厚情感和对炎黄子孙的身份认同。而民粹主义者通过虚拟身份认同道德定性以及对内对外的观察来确证自己,并通过对边缘的界定构建“暗示性的中心地区”。保罗·塔格特认为:“民粹主义是一个对中心地区的含蓄性表达的概念,中心地区的重要性说明了民粹主义的内向型特征。”[2]130超出了中心地区的界限,任何事情都是值得怀疑和可批判的。这种民粹主义思想体现在国际环境中则表现为将具有中国国籍并且居住于中国境内的同胞视为居于中心地区的“想象的共同体”,对海外侨胞则进行“他者”的身份界定和道德定性,以确证“我们”的集体认同。并且热衷于通过“人肉搜索”对某人进行国籍的解谜和曝光,并借此对其爱国言行进行道德评判,“他者”环境下的爱国主义被视为虚伪的道德呈现。

其二,耦合民族主义催生“他国”语境中的极端民族情绪。包容性的爱国主义不仅表现为对自己国家和民族的热爱,还体现为对“他国”和“他民族”这些外在群体的积极认同网络民粹主义的“空心化”特质使其较易与其它社会思潮形成话语合流,在耦合民族主义的过程中形成了民族民粹主义新变体,催生出极端的民族情绪。一方面,民族民粹主义刻意突显民族屈辱史和当今“他国”对我国利益的侵犯,唤起民众的悲情记忆和悲观情绪,将民族主义的“恐外症”与民粹主义的“弱者心态”和“受害者心理”相结合。另一方面,民族民粹主义通过设定共同的批判对象而构建起“想象的爱国群体”,追求同质性和被认同的归属感,凸显了网民参与广场式情感宣泄和道德批判的盲从心理,特别是在我国与他国爆发利益冲突时,民族民粹主义裹挟下的网民容易形成表达极端民族情绪的话语合流。

(三)“网络民粹主义思潮消解爱国主义的“适度之爱”。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了个人对祖国的依存关系。德性的本质是适度,爱国主义情感表达内容的美德呈现和表达方式的理性引导都是适度原则的现实体现。而网络民粹主义侧重“单向度”问题批判,只破不立,并且煽动群体性爱国激情,无视道德和法律的规约,阻碍了爱国主义情感的适度表达

其一,“单向度”问题批判阻碍爱国主义情感表达内容的美德呈现。爱国主义情感表达的内容具有“一体两面”的特质,既包括基于荣誉感和认同感对国家成就的赞美,也包括基于责任感和尊严感对国家现实问题的批评和改进。这两方面向度在爱国主义情怀表达中适度融合,不可偏重其一,更不能偏废其一,从而使爱国主义表达具有了“德性”特质。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一种选择的品质,存在于相对于我们的适度之中,这种适度是由罗各斯规定的,就是说,是像一个明智的人会做的那样地确定的。”[9]而网络民粹主义思潮裹挟下的爱国主义则不能称之为“美德”。一方面,民粹主义所关注的焦点是“单向度”的社会负面问题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情感动员效能,其对于国家所取得的显著成就进行“选择性漠视”,而对曝光社会负面问题却表现出极大的参与热情。这种爱国主义表达的实质是一种抗议性和反应性的情感宣泄,无益于爱国主义美德的养成,其使包含两方面向度的爱国主义情怀表达简化为基于社会问题的“悲情式”情感宣泄。同时,由于缺乏赞美国家的积极情感支撑,民粹主义爱国主义容易异化为对社会精英、政府政策和国家制度的批判和仇视。另一方面,民粹主义对于社会负面问题只是“单向度”的批判,表现出只破不立的现实困境,只有批判性话语表达而没有建构性意见生成。网络新媒体为民粹主义提供了虚拟的“广场式”社会交往场域,煽动性话语导向和批判式情感嵌入裹挟大量“无名氏”和“盲从者”进行“广场式”的现实控诉、情感宣泄和娱乐狂欢。而随着相关议题情感动员效能的消失,“想象的人民群体”也会轰然散场,只留下网络场域中那些激情的话语碎屑。真正属于美德的爱国主义表达是在赞美和批判、破与立之间的适度呈现。

其二,“群体性激情”无视爱国主义情感表达方式的理性引导。情感爱国爱国主义的原初状态,如轻视道德和法律规约较易异化为非理性爱国。“非理性爱国主义情感爱国的一种特殊表现,是将爱国情感放置在个人立场的冲动和盲从、浮躁和偏激情绪之上。”[10]因此,非理性爱国就是对爱国情感“过度放纵”的激情表达,而作为非理性爱国主义的反向范畴,理性爱国主义就是在道德和法律引导下对爱国情感的适度表达网络民粹主义则解构了这一理性机制,一方面,网络民粹主义通过“议题式”煽动性话语进行身份界定和情感动员,并借助激情和盲从将参与者和互动者推离理性的轨道,视批判对象为道德沦丧的异己,而对自身进行道德至上的美化,从而使其获得了“道德解放”,实质是道德的无意识。另一方面,网络民粹主义运用网络新媒体构建起同质化的“想象的人民群体”,“聚集成群的人,他们的感情和思想都转移到同一个方向,他们自觉的个性消失了,形成了一种集体心理”[11]。这种“集体心理”强化了爱国情感表达中的同质性,削弱了异质性,在民粹主义思想裹挟下,个体的激情和放纵演变为群体的激情和放纵,导致网络空间非理性爱国群体事件频发,甚至会流变为现实的非理性爱国运动。

三、应对“网络民粹主义”消极影响的爱国主义价值观引导策略。

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影响下公民爱国主义价值观出现了消极与被动、狭隘与盲从、过激与放纵,对积极、包容、理性和适度的爱国主义价值观生成与巩固提出了挑战。对此,必须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并在深刻分析和批判网络民粹主义消极影响基础上,加强对新时期爱国主义价值观的引导。

(一)重视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基于意义与经验的政治国家认同

意义和经验是人们集体认同的来源。在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影响下,部分民众对政治国家产生“拒斥性认同”心理,其原因在于集体性“意义世界”的失落以及基于经验事实的积极情感的缺位。因此,必须加强“中国梦”等主题教育,通过经验分析和成就宣传,筑牢人们的政治国家认同

其一,加强“中国梦”和“民族复兴”的教育和阐释,丰富国民“意义世界”的集体性内涵。意义是“社会行动者为其行动的目的所做的象征的确认”[7]3。既包括个体化的自我意义确认,也包括社会化的集体意义确认,这两方面意义向度共同构成社会成员活动的整个“意义世界”。网络民粹主义鼓动者和互动者对于政治国家的“拒斥性认同”,一方面是将个体利益和价值的实现作为意义的唯一确认,造成集体意义的缺失;另一方面则是在“盲从”和“愚乐”过程中表现为“意义的真空”。因此,应该加强对国民行动目的的社会和集体意义引导,重视对“中国梦”和“民族复兴”的宣传教育和意义阐释,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國梦”成为全体国人艰苦奋斗的意义确认。

其二,通过经验事实分析与宣传,提升国民对政治国家的积极情感认同爱国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生成于对经验事实的体会和感悟之中。网络民粹主义裹挟下的爱国主义只是注重对当下社会负面问题的揭露和批判,这种消极爱国主义缺乏积极情感支撑,在当前“问题中国”和“成就中国”交织的时空境遇下容易发生“恶的转向”,产生对社会制度的悲观情绪、对历史经验的虚无观点以及对党和政府的疏离心态。因此,要加强对历史经验的分析和现实成就体验的宣传,突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成就的积极情感动员和教化功能,引导民众自觉认同爱国与爱党、爱社会主义的一致性。

(二)加强网络媒介治理,净化爱国主义情感表达网络空间环境。

网络民粹主义恶化了网络空间环境,受其影响的网民受非理性情感的裹挟,迷失于“后真相”迷雾,容易形成排他性的话语垄断,从而主导网络舆论。因此,必须立足客观事实,平衡“舆论生态”,建立有助于爱国主义情感表达的健康网络环境。

其一,及时澄清客观事实,驱散“后真相”迷雾。在“后真相”迷雾中,情感表达往往先于和主导真相陈述,特别是在资本逻辑和“粉丝经济”宰制下,各种情感动员话语弥漫于网络空间,部分网民受情感绑架迷失于“后真相”迷雾之中,从而形成情感与事实之间的张力。网络民粹主义通过情感动员和道德召唤激起民众对社会精英的仇视和对想象的“中心地区”之外的“他者”的排斥。“身份符号”的情感道德定性往往先于和主导真相陈述,甚至民粹主义及其影响下的网民并不关心事实真相为何,情感宣泄、现实控诉和娱乐狂欢的可能性和参与性才是其关注的焦点。而事实真相的澄清往往成为终止网络民粹主义“广场式”批判和狂欢行为的重要因素。因此,在某一社会事件突显时,主流媒体要及时澄清客观事实,阻止无视真相的非理性情绪的弥漫,使情感回归事实本身。

其二,及时纠正群体性“话语偏离”,维护“舆论生态”平衡。网络为民众提供了发表见解和抒发情感的平台,支持和反对、赞美和批判抑或立场中立,各种观点的交流和交锋是一种常态化的“舆论生态”呈现,有助于形成认同的“最大公约数”。但是网络民粹主义则打破了这一生态平衡,情感道德裹挟下的“悲情式”问题批判借助网络新媒体的群体性赋权控制舆论走向,并且与虚无主义和民族主义等思潮形成话语合流,偏离民粹主义话语垄断的异质化言论都会受到孤立和批判,从而造成严重的群体性“话语偏离”。因此,主流媒体要时刻把脉网络舆论走向,辨析网络话语中的民粹主义倾向,并且及时发声,用主流价值话语引领网络“舆论生态”构建。同时,要加强网民媒介素养培育,使其明晰新媒体本质,提升网络环境下理性对待媒介“隐喻”的能力,自觉甄别和剔除网络话语符号的非理性暗示。

(三)正视普通民众权益诉求,筑牢爱国主义价值观的现实性基础。

网络民粹主义的滋生与传播与普通民众的制度性赋权供给不足和物质性利益实现乏力有着密切关联,其弱化了爱国主义的现实性基础,造成“二元对立”的社会格局和对政治国家的情感疏离。必须正视这一现实困境,加强制度供给,重视利益满足,筑牢爱国主义崇高价值信仰的现实基础。

其一,加强普通民众的制度性话语赋权供给,提供爱国主义情感表达的制度支持。爱国主义不应仅仅被看作个人对祖国被动的义务体现,更应被视为建立在国家赋权个人有效参与国家社会事务管理中积极主动的责任担当。特别是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新时代背景下,普通民众有着关注国家社会问题、表达现实诉求的强烈愿望。但是当前制度性话语赋权供给不足,普通民众则转向借助网络新媒体“群体性赋权”,在虚拟网络空间就某一议题进行匿名交流,借助短暂的舆论潮流与社会精英和政府部门进行话语互动,而这一互动却容易受网络民粹主义裹挟,演变为行民粹主义之实的“虚假爱国主义”。因此,要通过制度设计,赋予普通民众更多的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权力,疏通和拓宽普通民众线上线下的意见表达和权利诉求渠道,引导个人在对社会问题的建言献策中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统一,为培育公民积极的爱国主义责任感提供制度性支持。

其二,关照普通民众的物质性利益实现,夯实爱国主义情感的物质基础。宣传和培育爱国主义,并非引导个人放弃自身利益追求,而是使其明白“个人的价值只能体现在为国家或民族利益而奋斗奉献的过程中,只有在这一过程中人们才能获得涉及人的内在需求问题的合理解答和实现途径”[12]。个人利益实现是爱国主义情感巩固的基本前提,而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贫富两极分化一定程度上动摇了这一前提。因此,要重视普通群众的物质性内在需要,寻求爱国主义价值观培育与物质利益满足的共生点,而不能脱离物质基础构建崇高爱国主义价值观的空中楼阁。同时,要创新爱国主义宏大叙事,将其与关照个人能力、个人发展和个人利益的微观叙事相融合,探索培育爱国主义价值观的宏观与微观结合路径。

(四)借助规范性力量,引导爱国主义的理性回归。

“规范既能够支配个体,迫使他们按照诸如此类的方式行动,也能够对个体的倾向加以限制,禁止他们超出界限之外。”[13]法律和道德作为规范生活的两大支撑,限制了个体的不良自然倾向和社会行为恶的转向,是引导人类按照理性方式行动的规范性力量。而“网络民粹主义思潮影响下的爱国主義则倾向于“激情和盲从”的非理性表达方式,想象居于“中心地区”的成员拥有至高和纯洁的爱国道德意识,享受对“中心地区”以外的“他者”和“他国”进行泛道德化批判的快感,进而演变为群体性的非理性爱国行为,甚至以违法方式爱国或者因爱国而违法,信奉无底线的“爱国无罪论”。

要加强道德和法律的规范性引导,抵消网络民粹主义的非理性暗示。一方面, 要推动情感爱国的德性升华,引导爱国情感的适度表达,既要避免爱国表达中的“过度”行为,又要消除爱国表达中的“不及”行为。另一方面,要借助具有“重叠共识”和“底线伦理”属性的法律划定理性爱国的合法与合理界限。个人理性的爱国情感表达、报国行为实施都具有差异性,但只要不偏离法律轨道,都是值得尊重和维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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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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