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治政府建设对策研究

摘 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法治政府建设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措施都做出了具体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实施全面推进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本文旨在分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现实意义,深入探讨法治政府的科学内涵和特征,认真分析当前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进而对如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法治 依法行政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科学内涵和特征。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提出法治政府的概念。对于法治政府的概念,学界存在很多不同的定义。通说认为:法治政府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某种意义上也是法治得以是实现的基础,法治不但是指政府要维护和执行法律与秩序,而且政府本身也要服从法律规则,它本身不能漠视法律或为自己的需要而重新制定法律。简单的说,法治政府的内涵就是:按照法治的原则运作的政府政府的一切权力来源、政府的运行和行为都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和制约。政府行政权力作为范围十分广泛,内容丰富,具有持续性、主动性、灵活性等特点,政府权力一旦失去约束,就会对社会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然而,对政府权力的制约并非易事,正因如此,过去一个多世纪以来,追求法治政府的梦想,建设法治政府成为世界潮流。

法治政府的特征:

一是法治政府应当是民意政府。 按照现代行政理论,地方各级政府(行政机关)都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依据体现广大人民意志和意愿的法律,选举产生的。政府权力来源于人民授权。因此,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必须依照广大人民的意志来行政,同时,政府的行为必须接受人民的评价和监督。

二是法治政府应当是有限政府政府的职能是有限的,即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活动。法治要求政府在关系到公民的行为上要以限制官方的自由裁量方位的规则加以约束。

三是法治政府应当是诚信政府。诚信是政府管理获得百姓信赖的基本条件。如果政府不讲诚信,朝令夕改,缺乏公信力,那么就会导致百姓无所适从。政府的诚信体现在为大众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保证各项决策的稳定性,增加行政的透明度,推行政务公开,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现实意义。

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依法治国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奋斗目标。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全面推进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实现依法治国总体目标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政府的公信力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提升政府工作法治化,是全面推进法治国方略的重要内容。

二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改革也必须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改革也要依法有据。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面对新形势,政府要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用法治的方法破解发展改革难题。

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通过法治手段促进各种利益依法协调,各种矛盾依法解决,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而实现全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当前建设法治政府面临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历史传统消极因素的影响。

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传统及政治体制所形成的文化、理念与现代法治精神有一定的冲突,而其影响又非常深刻,这在一定程度上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了羁绊。如:封建社会的身份、等级理念,与现代法治的平等、权利理念相冲突等,这种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冲突,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形成了一定的阻力。

(二)行政管理体制不科学,行政立法不够完善。

尽管经过了多年的改革,政府的管理体制和职能转变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在现实中,政府越位、错位、缺位的现象依旧很大程度存在。在行政立法方面,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无法可依的问题,但法律之间的协调性还有待解决,特别是在一些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之间,还存在着法律、法规相互打架,下位法超越上位法,规范性文件违法制定等现象。

(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不够完善。

国务院出台的推进依法行政的文件对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合法性审查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关于合法性审查的规定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当中,相对于建立一套统一的、完善的、刚性的合法性审查机制而言,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的现有立法在形式和内容两方面也存在不足,制度供给不足、明显滞后。

(四)权力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没有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当前,对政府行政权力的制约机制仍不够完善,监督的力度不够,效果不够理想,这就造就了一定的行政权力的真空地带,容易出现背离法治精神,滥用职权,违法行政的现象。

(五)法治理念还没有得到普遍树立。

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还没有得到普遍树立,少数公职人员存在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等封建特权思想,把法律当成自己手中的工具,特别是在基层,部分基层干部法律意识观念不高,处理基层问题,方式方法简单,法治化手段不够,人治思想现象明显。

四、进一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对策研究。

(一)继续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和前提,要把政府职能转变到法治轨道上来,大力推进政府各项职能法定化,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明确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职责权限,彻底解决执法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提高执法的整体效能和效果。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同时,行政机关不能增设法外权力,不能超越法律滥用职权。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明确职权范围,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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