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松材线虫病发生、防治历程与思考

简介: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属平原农区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00万亩,有林地面积1161万亩,活立木蓄积4100多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率92.83%,海岸绿化率92%,流域性堤岸绿化率91.1%,林木覆盖率10.56%,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湖海防护林带为骨架,农田防护林为,成片速生林和国有林场为基地,四旁绿化相配套,带、片、网、点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关键字:松材线虫病 防治历程 思考。

江苏地处长江下游,属平原农区省份,全省土地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500万亩,有林地面积1161万亩,活立木蓄积4100多万立方米,农田林网化率92.83%,海岸绿化率92%,流域性堤岸绿化率91.1%,林木覆盖率10.56%,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江河湖海防护林带为骨架,农田防护林为网络,成片速生林和国有林场为基地,四旁绿化相配套,带、片、网、点相结合的林业生态体系。

松树是我省丘陵山区和风景名胜区的主要造林绿化树种,全省共有松林面积140多万亩,其中马尾松70多万亩,黑松、赤松面积57万亩,集中分布在宁镇、宜溧山区、环太湖沿岸风景区和沿海云台山区。

一、松材线虫病发生概况和特点。

1982年秋,松材线虫病首次在南京东郊被确认,由于当时缺乏对病害的认识及除治经验,致使病害不断扩散蔓延。1982年,病害仅限于南京东郊局部地区,病死松树265株;1987年,病害蔓延到南京、镇江的12个县(区),短短6年累计病死松树58万株;1988年至1992年,病害被控制在原疫区范围内,每年病死松树约24万株;1993年,病害在无锡惠山地区发生,1995年,苏州虎丘与常熟市发现病害,1998年,该病在我省主要松林分布的茅山风景区全面扩散,1999年在南京高淳和扬州仪征、2000年在淮安盱眙和苏州新区、2001年在苏州上方林场和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在南通狼山、连云港市连岛和苏州市常熟虞山和昆山亭林公园病害相继发生,目前,疫区行政区域涉及南京、镇江、无锡、常州、扬州、淮安、苏州、连云港、南通9市20个县(市、区)。病害发生面积20余万亩

1982年以来,松材线虫病发生与危害在我省主要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一)病害区域分布相对集中。我省的松林分布的特点决定了松材线虫病危害区域相对集中:一是多发生在风景名胜区,对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破坏严重,造成的较大;二是多发生于较发达、人为活动相对频繁的苏南地区,病害的控制难度大;三是多发生于立地条件差的丘陵山区,危害后连片死亡,植被恢复难度大。

(二)对松树危害逐年加剧。首先病死松树数量逐年增加。1982年,全省因松材线虫病死亡松树仅265株,而到2002年秋普查时,全省因松材线虫病危害而死亡松树达47万株;其次是受害树种进一步增多。松材线虫病发生早期,只危害黑松,现在已对马尾松普遍产生危害,目前病死树中马尾松约占42%,海岸松、黄松、白皮松、湿地松也受害死亡。第三,危害区域扩大,病害发生初期,主要分布于人为活动频繁区域,现已向林区深处扩展。(三)扩散速度且呈跨越式传播。一是蔓延速度惊人,短短19年,疫区已由南京东郊极小的危害区域迅速扩展蔓延到20个县区;二是早期以疫区为中心逐步向四周扩散为主,后期在以疫区为中心向四周扩散的同时,出现大跨度、长距离、跳越式的扩散,外围疫点相继增多。如93年无锡的惠山、95年苏州的虎丘、98年溧阳的仙人山和2001年连云港开发区2002年的南通狼山均为四周近百里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新疫点。

二、防治工作简要回顾。

全省疫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行政领导负责制,制定法规,防治,施行封锁疫区、清除病源、加强检疫、积极除治、减轻危害防治策略,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效地缓解了病害扩散蔓延,保护了我省森林资源。突出表现在:

病害迅猛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病害发生前10年,危害面积迅速增加;病害发生后10年,危害面积增长幅度减少。目前,危害区域基本得到控制,通过防治,先后消灭了苏州新区、虎丘区、南京市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连云港开发区等6个疫区

保护了重点风景区的大部分自然森林景观。最早发现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中山陵风景区,经过多年防治,仍保留马尾松、黑松0.8万亩,占原有松林面积的40%,其他重点风景区的松林保存面积也在50%以上。并及时通过林相改造和更新,森林景观没有造成更大的破坏。保住了全省的主要松林。目前,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只占全省松林面积的14.7%。

在具体防治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一)制定规章,依法防治。***年,我省在多年防治工作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暂行办法》,并经省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通过,同年12月5日以省政府第5号令颁布实施,该办法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检疫检查范围、预防和除治措施、奖励和处罚等作了明确而又具体的规定,使松材线虫病检疫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省委、省政府对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高度重视,1990年,省政府决定将松材线虫病防治纳入省护林防火指挥部职责范围,由分管省长亲自挂帅。疫区内各市、县、乡(镇)也相应成立了防治指挥部和领导小组,对防治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行动,统一检查验收。近3年来,省政府先后4次向各疫区市、县(区)政府下发了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文件,下达防治任务,提出防治要求,明确分管市、县(区)长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还就松材线虫病防治做了批示,要求各级党委与政府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势头。每年各级政府层层签订“松材线虫病防治责任书”,落实防治任务,明确防治责任,组织督查验收,确保防治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检疫,控制传播。为减少人为调运病枝材及加工品,避免松材线虫病病源的远距离传播,1995年省政府批准设立具有检疫职能的木材检查站36个,强化疫区检疫检查,并在病害防治期间,组织力量对疫区实施流动检查。累计堵截病材500多吨,包装箱2000多件,有效地控制了传播,对防止松材线虫病在较大范围内扩散起到积极作用。

(四)加强宣传,增加投入。松材线虫病传播快,危害重,全社会和各级领导对防治松材线虫病高度重视,加大投入,为防治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据统计,全省已累计投入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和投工投劳资金9800多万元,同时,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和专家、学者发出呼吁进行宣传,通过各种会议、文件和宣传材料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及领导汇报,取得较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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