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羁押制度与人权保障观念演讲范文] 刑事羁押期限的规定

Sr 山东学法学院 白广亮享有充分人权是长期以人类追共理想。

——《国人权状况》对公民荣誉、财富、生命越重视诉讼程序就越多。

——孟德斯鸠严格刑事诉讼程序和完善司法审制被公认现代人权保障两法宝。

原因就对人权威胁国而刑事诉讼又是直接导致国与人两主体相直接对抗程序其侦、羁押和审判执行都直接剥夺诉讼相对人种或通常是几种包括生命权基权利

因把刑事诉讼和人权保护放起考察是有非常重要义。

人权刑事羁押概念辨析人权是舶品,而不是土特产。

人权( rg)概念产生产阶级革命期它是主义启蒙运动期由产阶级启蒙思想提出产阶级革命所承认所实践。

人权概念理见仁见智产阶级通常两种义上认识和理人权种就是然法义上权利认这种权利“与生俱”不可剥夺或不可让主要表现人权利和由。

另种是实法义上人权就是指由宪法规定公民基权利和由主要包括平等权、由权、受益权、社会权、参政权等等。

人权也有许多代名词比如法国人讲“公共权利”(l r bl),英国人说“臣民权利”( rg b),美国叫做“公民权利”(vl rg) 等等。

般认人权就是指基人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而具有不可剥夺权利和由是“人人权利”。

《合国宣言》条写到“人人有格享受宣言所切权利和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地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区别”。

英国人权学者VGr认“人权可定义普遍道德权利有些权利是非法律程序不可剥夺权利有些权利是每人简单因其是人所应当享有权利”。

英国《牛津法律辞》对人权描述是“人权或称作人基权利、由要维护或有要阐明哪些应法律上受到承认和保护权利以便使每人性精神道德和其他方面独立获得充分由发展作权利它们被认是生就有人理性由志产物而不仅仅是由实法授予或取消。

”国有学者将人权分三种即应有人权法定人权和实有人权并对这三者关系做了细致和详尽考察。

也有人认“人权实际上就是公民权”或者公民基权利

人权概念所以会如不很程上是因对其质和外延理不。

我认人权这概念至少具有以下性质()、道德性。

人权首先是种道德权利

哲学上人道概念和法学上权利概念是人权概念两构成要素。

如离开人道谈人权就会使人权停留实法规定上也就是仅有法定人权和实人权而没有应有权利这更外延;而离开人权空谈人道则是种没有保障流形式和空泛人道。

人权具有道德性从根上说人权是种要道德而不是法律支撑权利

英国哲学米尔恩把任何社会都不可缺少共道德归纳九项即善行、尊重生命、公正等等。

所以当这些共道德和人性连起候人权产生也就有了基条件和渊。

人权可以也应当表现法定权利但这绝不是人权全部容和含义。

()、普遍性。

正是基普遍共道德产生人权当然具有普遍性。

人权普遍性是指人权存是不以某些以上所列举逐如国籍种族等不而不。

人权是切人享有非某些人专利否则人权基础就会倒塌人权就不成其人权

人权所以拥有这么诱惑力归根结蒂就是人权不是某些人人权而是全人类人权

人权就是人所具有或者所应当具有权利是人类普遍权利

当然普遍总是通特殊体现出但那只是形态问题况且人权特殊性往往指是法定权利因特殊国情特殊代人们被赋予了不人权但是其应得基人权仍然是样是普遍存。

所以人权是道德权利它是人人权人权必须得到保障

这方面是人权理论和人权观念发展必然结论另方面也是国制稳定发展基础更是顺应了社会发展潮流“享有充分人权是长期以人类追共理想。

” 而刑事羁押有广义和狭义分羁押是指“拘留拘押” 就是指以强制力将其对象限制定活动围。

从这义上说刑事诉讼羁押与监禁。

它即包括审前拘留羁押逮捕羁押也包括审判程羁押和审判由刑执行羁押

但是我们通常所理羁押是狭义上根据国较新法律词释羁押就是指“司法机关将被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押看守所或其他规定场所限制其人身由种措施”。

对概念各国也有不说法法国刑事羁押原叫做“预防性羁押”970司法改革改成了“先行羁押”德国叫做“待审羁押”而英美国般将它称作“审判前羁押”。

我国学者通常理“审前羁押”但是了将起诉审判包括审判判生效这段期也包含进有学者改称“羁押”。

我以了表达义明确性将排除执行刑罚羁押称作“羁押”是合适但是我们只要从狭义上理只称羁押也是不会发生疑义。

刑事羁押是种严格强制措施这是因强制措施目仅仅是了保证刑事诉讼进行或者预防再次发生犯罪保全证据但根据现代刑法司法理念人们普遍接受无罪推定原则也就是说有罪宣判生效前任何人都是无罪而国有没有权力将无罪人予以羁押剥夺其基由权?这是现代人权理论应当给予答案问题。

刑事羁押基特就是其强制性它强制性将人行动限制特定地并且相对人不从候还有使用武力权力。

刑事羁押还具有程序性就是说对任何人实施拘留逮捕并由带羁押都必须履行定程序并且执行严格按照程序执行否则就构成非法。

刑事羁押还具有其他些基属性比如法定性、暂性等等。

总要搞清刑事羁押合理性就必须先弄清刑事羁押人权保护关系否则现代倡导人权刑事羁押存合理性合法性就成问题。

二、 刑事羁押保障人权辩证关系任何国无论其制、发展水平如何其进行刑事诉讼目无非有二即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但各国惩罚犯罪保障人权侧重上有所不。

现代刑事诉讼价值理念准确追诉和惩罚犯罪人而不伤及无辜侵犯人权是国刑事司法活动高利益选择和高理想。

追究犯罪人与保护无辜、保障人权两者出现矛盾冲突而必须作出惟选择必须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无辜、保障人权这是现代人权观必然要。

刑事羁押人权有着极密切关系。

方面刑事司法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是了惩罚犯罪而惩罚犯罪目是了保护国、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说到底就是了保障人权;另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又必须严格依法进行以免使无辜公民人身由权利受到侵犯。

样有人权保障问题。

严格说刑事羁押并不是剥夺了整人权而仅仅是剥夺了部分人权——由权。

美国独立宣言开始就明确了这样些权利生命权由权财产权和追幸福权利

人权若干容有些是独立不依赖其它权利存而存而有些则必须依赖其它些权利存前提。

比如如没有人身由权就不可能有迁徙权。

因生命权和由权是其它切权利存基础如没有这两项前提性权利其它权利就不能真正获得实现或者能实现也变得极其困难。

正如哈耶克所言这些权利其他方面以及人所享有切权利提供了“物理可能性”。

刑事羁押人权保障具有对立统关系。

其对立性就刑事羁押就是要强制性剥夺人人身由权这基权利并进而影响其它权利实现。

方面刑事诉讼目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对发现真实刑诉目而言根不要太多程序作保障因现代刑事诉讼程序从性质上说是反效率正是了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权才有了现代刑事诉讼制。

如说“刑法是犯罪人宪”那么“刑事诉讼法可以被看作被告人宪。

” 而另方面了达到追诉目或者了预防再犯和保全证据要把犯罪嫌疑人强制某地侵犯了其基人权

刑事诉讼还有目就是保证无辜人免受刑事追诉根据无罪推定理念对嫌疑人羁押实有太人权损失风险和道德风险。

刑事羁押关乎公民人身由权所以它是柄“双刃剑”正确实施就能准确、及地完成惩罚犯罪任;而错误实施则会侵犯公民人身由权。

因各国对刑事羁押采用规定了较严格条件和程序。

二者性也就存这矛盾并调和与。

近现代社会刑事司法人们对人权高重视就越越推崇这样种原则即宁纵勿枉。

正如王牧教授说那样“罪案是已发生了种危害社会行纵了是事情没办已然犯罪没有受到惩罚但是没有给社会造成新危害;枉了不仅没有使真正犯罪受到惩罚而且给社会造成了更危害使无辜人受到惩罚。

不懂得这道理就不能掌握刑事司法精髓。

法律追秩序因而它首先是限制恣横行、无法无天现象。

从这义上说刑事诉讼法首先是减少和杜绝冤假错案法律逮捕作种重要刑事司法制必须合这原则

”而有逮捕所带羁押当然更应当遵守这原则

从根上说羁押人权有着共道德基础方面人权是道德权利不尊重人权法律制就不是、善法律制它们不人道而羁押样道德。

羁押刑事诉讼顺利进行必要保障是国维护秩序保障人权必要手段是道德赋予国项责任和义所以羁押人权有着共依归它们有着共道德基础尊重人权成其人道正确有节制羁押也是人道。

三、 刑事人权观和刑事羁押制比较性考察()、英美法系英美国刑事领域般认法律保障人权主要是种人权利公民所享有人权所要保护主要就是人由和权利国不得任剥夺和限制与对应就是人权保障制约对象主要是国机关认国对人权侵害具有威胁性和危害性人权保护心人物就是被告人认被告人被宣判前是无罪但是基社会防御目却被强国机关所限制和制约理应受到更多人权关。

那里“保护人权成了刑事诉讼程序设计和适用首要和基目标。

刑事诉讼这种人权观念必然会对刑事诉讼理论和实践产生巨影响。

英美国历重视“正当程序”充分保障涉诉公民合法权利严格限制司法权力成了他们司法制特色。

这理念要溯及到英国政治学和哲学上英国传统然权利和政府权力有限观念深深影响了英美国刑事人权观那里嫌疑人和被告人得到了更更充分保障

制永远跟着理念走。

西方国般施行逮捕羁押相分离原则

英美法系国逮捕分有证逮捕和无证逮捕两种有证逮捕般属事前审警察检察官必须向司法官提出申请由者进行合法性和必要性审合条件签发逮捕令状否则不予批准。

而无证逮捕现实被更加广泛采用具体包括公民和警察逮捕两种但都必须尽快提交司法官进行审并且适用上还有严格限制如公民逮捕必须针对重犯罪现行犯或逃犯。

有证逮捕和无证逮捕并不必然带定期羁押但它们都受司法官审。

除了不应当与与羁押外无证逮捕羁押期限般很短而有证逮捕就是较长羁押但仍有定救济途径。

逮捕受到司法抑制羁押也受到司法抑制即保障双重审” 是英美国羁押合法性和正当性标准。

美国警察对逮捕嫌疑人必须立即将其送到近邦治安法官或州地方法官处并且有警察责“合理根据”证明般而言他们将被传出庭然将有些被告知权利并保证获得律师助律师与警方都有代表出席双方可以就是否羁押应否保释等问题展开讨论。

美国判例要警察不得有“不合理拖延”将被捕嫌疑人提交到法官面前。

什么是不合理拖延般认是6否则其供诉愿性就会受到怀疑。

日基令状主义原则要建立了羁押前审制司法警察和检察官应当嫌疑人法定期限交给法官并提出羁押请其“司法警察实施逮捕提交法官长7而检察官提交法官长是8。

” 法官应当犯罪事实告知嫌疑人并听取其申辩但日这种“羁押质问”是密进行。

(二)、陆法系陆法系国刑事人权观与英美国又有很不比较而言陆法系国更加重视通追究惩罚犯罪保障社会上多数人人权利并视刑事诉讼主要目而对犯罪嫌疑人保护放到了更次级层次上。

当然陆法系国也并非不重视人权利只是相对而言更加看重社会利益。

当然这刑事人权观也遭到多人指责并近做了许多司法改革将关更多投给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卢梭就曾说“英国人由就是人摆脱强迫由而法国由观则是政府权威下人人由生活”。

这样政府就更多考虑了社会整体利益即使某局部对人权利有所侵害也所不惜。

德国对合羁押理由嫌疑人检察官申请法官般先行签发羁押命令特殊情况下甚至可以不逮捕程序直接羁押反映了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特。

法国情况也体如。

(三)、两法系国刑事人观观念和刑事羁押制比较观念层面上两法系国各有侧重英美国更加侧重对人权利保护而陆法系国则更多关社会多数公民基权利不受侵害我以单纯对人权利和社会所谓“集体权利”予太重视都会损害另外方这样都会损害人权普遍性和道德基础。

制层面上两法系国有某些共地方他们都要对逮捕羁押两方面作出事或事前审并定是否羁押羁押期限。

德国受职权主义影响法官有可以没有申请情况下进行主动羁押审方式般也没有英美国那样绝对强调双方对抗而仅仅是密审般不进行辩论等听审程序。

但这并不绝对现律师也越越多参与其了。

羁押人权侵害性所以对羁押行各国都做了详细严格限制归结起主要以下方面加以限制羁押目。

羁押目通行说法是了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防止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串供隐匿毁灭或者伪造证据保证及收集证据防止嫌疑人逃跑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

但是羁押主要目应该是程序性而非实体性更不能成积极惩罚措施。

羁押不是刑罚不应当具有惩罚性。

西方对羁押目也有两种理由是提供程序上保障、是防止发生新危害社会行般认前者是有其合理性和合法性但对者争议颇人权角上看这不合法治要和无罪推定原则

赞成论者唯理由就是实用主义考量因这目有利社会防卫和公共利益保护。

虽然争议直存但是任何国羁押这种目直盛行或者因是其工具义上重以至人们可以放任其对人权部分侵害吧。

当然人权应当得到应有重视因对羁押严格限制法治国里是必要和必备。

羁押期限。

要对羁押作出严格限制就必须对羁押期限作出明确规定和严格执行并严格限制羁押延长。

多数西方国都对羁押期限和延长确立了明确规则比如英国般情况下嫌疑人逮捕羁押期限超必须予以释放或者向治安法官起诉。

对严重罪可以延长但长也不能超96。

期限旦被违反嫌疑人就必须予以释放或者获得保释且保释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利对羁押期限也做了明确限定。

期限有长有短般和犯罪性质所处诉讼阶段嫌疑人状况有关系应当作出不裁定。

3 场所限制。

羁押场所问题往往人们所忽视但是羁押场所归属是关系到刑事审判许多原则能否贯彻根性问题。

般而言司法审前羁押由警察机关责而对审羁押般都移到司法机关或者司法行政机关责。

刑事羁押场所是监狱它是由“法省全国设置专门用关押犯拘置所”完成这机构“独立司法警察机构以防止其滥用侦权”。

救济途径。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有权利就必有救济”没有救济权利是危险没有保障如对人身由侵犯非法羁押没有任何救济途径那么非法羁押就会更加肆虐作重要人权容由权就将失。

英美法国对非法羁押救济途径主要是保释和人身保护令制而陆法系国般施行申请司法复审制。

5 羁押条件。

并非对切犯罪嫌疑人应当羁押只有那些严重犯罪比如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犯罪嫌疑人对有严重危险性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毁灭证据嫌疑人才有羁押必要。

并且这种条件认定必须由立司法官主持且相对逮捕应当有独立标准。

人权保障刑事羁押危害性必须限制到必须程序上设立严格法律规制刑事羁押必须坚持些基原则

四、 刑事羁押应当遵循基原则() 羁押法定原则羁押法定原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适用条件程序理由根据期限场所延长变更等多方面都应当刑事诉讼法予以明确规定刑事司法活动应当严格依法办事对羁押由裁量应当有立者——司法官进行。

功能上羁押法定原则与刑法罪行法定原则有着相作用和价值它们有异曲工妙。

(二) 必要和比例原则原则含义就是羁押实施不光要坚持羁押法定原则还要坚持合目性必要性和成比例性。

坚持羁押主要目是了刑事诉讼进行而例外情况下才是了避免犯罪行再次发生即以坚持程序性目主以坚持实体性目辅。

必要性就是指羁押措施具有对人权严重侵害若非必须就尽量不作羁押或少作羁押

比例性原则就是说对不犯罪嫌疑人不案情不诉讼阶段司法应当作出不考虑作出是否羁押羁押期限或是否延长裁定。

(三) 持续性审原则持续性审原则就是指对羁押审不是次性而应当是连续当初情况旦发生改变就应当作出新裁定。

羁押条件不满足候就应当裁定除羁押

这对防止由权受到践踏具有重要义。

当然还有许多重要原则必须羁押整程予重视比如诉权救济原则等等。

只有对法治原则深刻领悟和严格执行才能真正保证刑事羁押合法性、合理性才能有效地保障人权不受到侵害和受到侵害得到及救济。

五、 人权保障视野下我国刑事羁押制及其改良国提出和讨论人权是近才有事情990年国院发布《国人权状况白皮》阐述了我国基人权观念和人权保障制。

我国受苏模式和陆法系国法学思想影响长期以坚持程序工具主义并且区分了集体人权和人人权刑事诉讼比较而言更加重集体人权倾向通集体人权保障保障人权认集体人权是人人权前提所以先保证了集体人权才能保证人人权而相对忽略人人权保护国也保护人人权但与西方国那种特殊保护不能相提并论。

司法机关任首先是工具性是整政治济发展保驾护航是了保卫社会治安和秩序而不是了保障人权现实生活他们只要做到了这就是成功至人人权保护则放到了更次位置上刑事诉讼型是司法机关审问色彩和审判职权色彩较浓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界人人权都没有得到应有保障和重视。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人权无论立法还是实践始终得不到应有关和保护甚至不及已罪犯。

” 与对应是刑事诉讼羁押制带有任性工具性长期性并得不到应有审制约机制这96年刑诉法修订有了些进步但距离人权和法治原则要都还有定距离。

国对逮捕羁押作分离只要被拘留或者逮捕就会导致定期(通常较长)羁押姑且称逮捕羁押体主义。

96年刑诉法修改废除了收容审制收容审系列制原则并没有销声弥迹而是变相跑到刑诉法了。

国能够导致羁押除了拘留和逮捕以外还有种留置权但是比较而言其剥夺相对人由相对较短且并非刑诉法所规定所以基羁押原因主要就是拘留和逮捕当然《人民警察法》规定留置权也能剥夺公民人身由达8这也应当引起关。

刑诉法对拘留和羁押条件做了规定但是这种规定实践并没有起到限制羁押目。

刑事羁押任性体现刑诉法仅仅对拘留和逮捕条件作了规定但对何种情况下可以羁押并作任何说明所以国只要是拘留和逮捕就往往味着定期羁押虽然国也有替代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制但实践也很少使用。

所以羁押可以说是依附拘留和逮捕没有独立性当然更没有独立羁押标准。

这样对杀人强奸犯罪嫌疑人可以拘留对般偷盗也可以拘留并且两者区别实践似乎也并不明显逮捕虽然是由检察院批准但实践只要批准切就都是警察说了算了得不到应有监督和限制。

羁押场所看看守所归公安机关管理所以羁押嫌疑人某些重要诉讼权利得不到保障比如现律师助权没有落到实处即使有律师助也带系列逐如会见难问题。

再者看守所掌握公安机关手加上国古就有重口供传统刑讯逼供也就顺理成了。

刑事羁押制带有很工具性从处讲整刑事诉讼都是刑法工具和方式从处讲刑事羁押制又是整刑事诉讼工具因只要有犯罪行发生嫌疑人往往就会被羁押嫌疑人诉讼主体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不能有效地参与到整诉讼。

羁押期也成了侦人员办案工具“致使羁押期严重地依附诉讼期或者办案期使得羁押期延长完全侦破案、审起诉甚至审判要。

羁押目除了必要保证诉讼进行要外很程上是了侦要比如我国刑诉法规定期延长理由基上都是“案情复杂”“流窜作案”或者“到期不能侦结”等等也就是说羁押要跟着侦跑只要没有侦到有罪证据就能到继续关押合法根据。

从期上看国羁押怕也是世界了。

国拘留和英美国无证逮捕加上羁押很相似而逮捕则相当英美国有证逮捕羁押

但是英国无证逮捕羁押般不超长也不允许超96就必须起诉。

而国简单拘留也可以7天加上批捕期就是天特殊情况下可延长至37天。

逮捕羁押更长并且上级(般是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多还可延长5月。

不合理地方还旦被检察院审起诉包括审二审直到判生效日都是因前边羁押而获得了当然羁押理由或者说这候根不要理由并不受审实践虽然有律师等提出疑义但真正变更措施不多这样羁押期限更长了。

人权必须得到尊重和保障是现代刑事诉讼基理念改革国刑事羁押制使得羁押侵害性降到低是现代法治国必然要。

我认要真正改良这制首先应当从理念和观念上改革然才是制层面上改良。

只要人还被看作工具只要人尊严和权利还得不到整国和社会关和尊重再制也会蜕变。

康德说“作普遍低道德标准基础人性原则永远是把人类当作目而不是手段对待——无论是你亲所还是代表他人。

”只有整社会人权识提高到定层次才有可能真正实现保障人权目。

刑事羁押制就应当彻底贯彻前面提到各项原则并具体制上作些改良。

刑事羁押人权密切相关羁押目从根上说就是保障人权羁押身又会导致对人权侵犯如何这两者到合适切合是国人权法学者和刑诉法学者所面对共课题我们反对只保障集体人权而忽视人权利保护;也反对分强调人权保障而不顾及整社会利益所以这样切合对我们说是必要。

两法系国现相融合或许说明了当今社会发展这趋势国司法改革也应当关这种趋势。

参考献 胡锦光 韩元 著 《当代人权保障制》 国政法学出版社 993年0月版 VGr r Rg?(),LBl,973,36参见 《国人权状况》参见《现代汉语词》 商印馆 980年版 参见社科院主编 《法律辞》法律出版社 00年月版引 孙谦 《论逮捕人权保障》人复印诉讼法00年期左民 周长军 著 《刑事诉讼理念》法律出版社999年7月版左民 著 《价值与结构》法律出版社 003年9月3版 田口守 著《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 000年版陈瑞华 《审前羁押法律控制——比较法角分析》人复印诉讼法00年3期 樊崇义 主编《刑事诉讼法学》国政法学出版社999年修订版7 唐亮 《国审前羁押实证分析》诉讼法学、司法制 00年期陈瑞华 《超期羁押问题法律分析》诉讼法学、司法制 000年期 刑事羁押制与人权保障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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