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刑法上非法占有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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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论文联盟的发展,由于财产纠纷所引起的法律问题及刑事案件越来越多,通过我国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有关非法占有目的犯罪认定研究也不断深入。目前,如何认定非法占有故意等问题已逐渐成为众多经济财产案件中矛盾的重点。而且现实中存在较多的非法侵占财产的犯罪行为,由于法律非法占有目的的认证上不甚明确,以至于逍遥法外。出现如此情况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司法部门在非法占有的的有关法律问题认识上存在分歧,以至于出现了执法的尴尬,使一些非法占有犯罪行为,由于法律的不明和对法律认定的分歧,钻了我国法律的漏洞,逃离了刑法的制裁。所以,当前对刑法非法占有故意有关问题的明确认定及对有关非法占有目的有关涵义的划定,已经变得至关重要。  一、有关刑法非法占有的涵义及认定有关问题  有关非法占有目的涵义的不同理解,也是现今关于非法占有有关问题产生争议的起点。国内法律学者对非法占有目的涵义的解释主要有非法获利说、非法占有说、故意占有说。总结了上述三种学说,简单归纳非法占有目的内涵为,知道个人行为会对他人财产的所有权产生占有,并且希望这种占有权永久持续以获得占有的一切价值和利益的心态。而非法占有故意非法占有的主动性是出于主动者的主观意愿而进行的非法占有行为。 代写论文   有关非法占有故意属性,从犯罪行为目的分类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行为主体出于主观意图直接故意进行非法占有从而造成危害,而且预先是知道行为结果的,行为完全出于主观希望。另一种是在一种特定行为中,行为主体通过行为实现结果后,出于个人意愿追求非法利益而进行的进一步的占有行为。从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本质上分类,大致可以分为非法占有目的论和动机论。而无论从哪方面认定非法占有目的都是作为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而发挥在整个犯罪行为中的主动作用。认定主观目的之后在从非法占有犯罪目的进行探讨,是直接故意行为还是间接的故意和直接故意共同作用而发生的主观行为。而这一认定问题也正是目前非法占有理论争议的主要问题之一。  其实,单从非法占有目的上来认定,并不是所有的直接故意犯罪都构成主观犯罪的主要要素。而仅仅是再一些从犯罪内容和行为上划定,性质还难以认定为是否犯罪的案件,在其中非法占有故意认定往往是判断该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的主要依据。这种犯罪目的的独特性质,决定了其在刑法上的非法占有故意认定,从而区分有罪与无罪,甚至发挥着对一些犯罪行为犯罪性质的划定及一些犯罪形态的确定的判定作用。因此非法占有故意中得直接故意目的具有不同性质,属于不同层次的犯罪

代写论文   最后是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任何行为目的都形成于人的主观态度和意愿。非法占有目的也不外如是,同样属于人的思想意愿,所以对目的这种无形东西的界定是十分困难的。而且,案件的客观事实并不能完全地反映出行为人的准确心理事实,即使按照一定的逻辑推理进行分析,事件中也会存在一些偶然与假象。因此,在对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上,运用司法推定是有效地法律依据。在此介绍两种主要的推定方法,首先是法律推定方法,即根据法律规定证明事实一存在,就可以推定事实二存在。另一种推定事实推定,即根据已知的客观事实来证明一个未知的逻辑事实,过程中主要运用逻辑推定,以经验和逻辑推断已知的基础事件是否与所推断的未知事实并存。分析所推定事实是否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的性质,是否可以构成行为的前提条件,从而构成了非法占有故意行为。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是要保持主客观的一致性,做到全面判断和综合分析,确保推定的合理性及认定的正确。  二、有关非法占有故意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某村委会于2009年初颁发关于宅基地的规定,规定申请宅基地者需向村委交付保证金三万元,申请通过后,保证金由村委进行处理,若申请没被批准,保证金退还。该村王某以存有三万元的自己户名活期存折交给村委作为申请宅基地的保证金。不久,王某的宅基地申请通过。但第二年初由于王某急用 作文 /zuo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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