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式“维稳”的二难推理:二难推理的四个有效式

有海外华人回到国内,在某市发现“新生事物”――“维稳办”与“维稳中心”,便在他的博客写下了自己的困惑:其一,何谓“维稳”?此惑已经有人替他解了,“维稳就是“维护稳定”的简称,“维稳办”也就是“维护稳定”的办公室;其二,既然有了“维稳办”,何以还要“维稳中心”,此二者之间又是什么关系?此惑似乎依然未解。

前些年不少政府职能部门都有与其职能相关的“中心”,类似“二政府”,靠着政府职能部门的牌子去“创收”。

维稳办”既是政府的临时机构,“维稳中心”很可能就是他们“创收”的“中心”。

这也只是“可能”,如今搞了“阳光工资”,按理是不能再用任何名目去“创收”的。

四川内江有位叫张厚明的公民,因车祸受害被医生诊断已经死亡,却在送殡仪馆后尚未断气。

他的亲属发现后将他从殡仪馆送回医院,经两小时抢救后才不治身亡。

此事本来可以有条不紊地按交通事故与医疗事故去处理,内江市公安局以至内江市市委、市政府却将它当做性质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以至于有大量警力参与的“抢尸行动”。

据说,这一切都是为了“维稳”。

他们是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高度”来看待和处置这一事件的,因为他们“看到了一些群体性事件的苗头”。

这回是我感到困惑了:如此“维稳”,无论从哪个角度去看,都觉得难以理解。

内江市的有关领导以及职能部门认为,张厚明的亲属将他从殡仪馆送回医院之事,是可以“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或者说,是可以引燃熊熊烈火的火苗,这使我下意识地想起八个字:“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如果事情没有他们估计得那么严重,那么,这简直就是危言耸听,至少是他们的思维方式出了很大的偏差。

以前有句老话:“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

”看来,内江市的有关领导以及职能部门是不相信群众的,总认为群众就想“闹事”。

有个警察说:“如果家属拿尸体要挟,真的把尸体抬到市政府门口,就变成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了。

”这就一语道破心病。

他们也不相信党,总认为在群众之中,充满了对党与政府的不满因素,就像到处都铺满了干柴,发现一丝“火苗”,也就严阵以待,不仅市领导到现场指挥,还有多辆警车与上百名警察一起出动。

当然,他们也缺乏自信,因为在内江这个地方,党和政府的形象,是由市委、市政府体现的。

如果事情的严重性与他们估计得出入不大,那么,他们的处理方式就很不得体,几乎就是制造混乱。

先是处理“火苗”的方式不对。

内江市交警大队负责人说:“死者亲属私自从殡仪馆把尸体拉走,这个事件的性质就严重了。

”光是这句话,就有两个错误,其一,“死者”此时已被发现并未死去,怎么不要拉回医院?其二,“死者”的亲属“私自”拉走自己尚未死去的亲人,怎能视同“违法”?一个家庭遭遇如此不幸与冤屈,你不去帮助处理实际问题,却用手持盾牌头戴钢盔的特警去抢尸,岂不是火上加油?其次,处理“干柴”方式也不对。

政府的一位副秘书长说:“现在基层政府面对的矛盾太多,要构建和谐社会,政府其实也很尴尬。

”其言下之意,出此下策去扑灭“火苗”,也是迫不得已。

什么叫做“面对的矛盾太多”,不就是群众中不满的因素太多么?这些“矛盾”或“不满”,其实谁都可以想象得到的,并非内江所特有,大概就是所谓的“干柴”吧!然而,化解面临的矛盾,消除群众的不满,使一遇火苗就有可能燃起燎原烈火的“干柴”逐步消失,正是政府应该殚精竭虑地去做好的事情,哪能用这种当消防队的方式去“维稳”呢?   内江式的“维稳”,就这样遇到了一个二难推理:如果事情没有他们估计得那么严重,那么就是他们的思维方式出了很大的偏差,几乎就是危言耸听;如果事情真有他们估计得那么严重,那么就是他们的处理方式很不得体,简直就是制造混乱。

稳定压倒一切”这句话,已经说了将近20年了。

没有稳定就没有发展,当然也很有道理。

如何维护稳定,却是值得人们深思的。

现在有个词语,叫做“弱势群体”。

按照宪法的规定,我们的国家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所以,听到“下岗工人”与“农民工”已被人们理所当然地称为“弱势群体”的时候,我就感到一种悲哀――国家基础的相当一部分成了“弱势群体”,稳定与和谐终究有些玄乎。

维护稳定,构建和谐,应当从此类根基上着手扎扎实实地去做,神经绷得再紧,口号喊得再响,机构设得再多,都是无济于事的。

实际上,在“维稳”的幌子之下,还有不少有碍稳定的猫儿腻,还在上演不少危害稳定的闹剧。

就是维稳办”与“维稳中心”之类的机构,到底起了什么作用,也有待客观评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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