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层住宅项目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
一、引用文件。
引用我公司企业标准《QB/PJAB20604—2000监视与测量装置控制工作程序》。
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XX花园0号楼总承包项目部计量器具、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使用和保养。
三、要求。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选择和配备由技术科提出要求,由项目工程师批准。由技术科对在用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进行控制。
四、工作程序。
2.选择监视与测量装置特性指标时,应以满足被计量参数要求为前提,既要够用,又不过度要求。同时应考虑监视与测量装置的限定使用条件或限定操作条件。
3.监视与测量装置的配备应满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规范、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1.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监视与测量装置或仪器设备出申请计划,报公司科研设计部批准并经平衡后再行订货。
2.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属于低值易耗品的监视与测量装置,各项目经理部或使用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报基层单位主管部门审批,批准后自行组织采购(所生产的厂家必须持有相应生产许可证)并办理验收入库和借用手续。
3.实施强制管理的监视与测量装置(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计划,经公司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批准后统一采购发放。
4.监视与测量装置的采购按QB/PJAB 20701—2000《物资采购和顾客财产管理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执行。
3.调试与检验。
1.监视与测量装置购入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格证,使用前应用电刻刀或油漆标明统一编号,并先送具有相应资质检定机构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按检定周期送检。
2.使用中的监视与测量装置如有损坏,要及时送具有相应资质检测单位修理和检测。
4.保管与发放。
1.各种监视与测量装置采购入库后应有合格证并精心保管,发放的监视与测量装置应先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可发放使用。
2. 不合格监视与测量装置应送有关计量检验单位修理,无法修复的监视与测量装置由各单位计量员收回,按要求执行。
2. 为保证量值传递正确可靠,在用监视与测量装置必须按要求进行周期检定。
3. 在用监视与测量装置周期检定后,应填写在用监视与测量装置周期检定情况表,并报工管部部。
4. 在周期内发现精度下降,量值不准等情况时,应及时送检,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 实施强制管理的监视与测量装置(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全站仪)经检定合格后应贴上合格标识,标明检定日期和有效日期。
7. 监视与测量装置检定后,凡精度达不到规定要求且无法修复时,作报废处理。
2. 监视与测量装置的报废,按QB/PJAB 20608-1999《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执行。
1. 对精度符合要求,暂不使用的监视与测量装置可办理封存手续。
2. 监视与测量装置的封存,按QB/PJAB 20607-1999《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封存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执行。
1. 为保证监视与测量装置的精度要求,除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之外,还应进行适当地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保持量具、仪表、仪器的完好率。
2. 监视与测量装置的搬运、保养和储存,按QB/PJAB 20606—1998《仪器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的要求执行。
9.计量员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