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舞弊及其审计策略

探析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舞弊及其审计策略。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应收账款企业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既是资产负债表的主要科目之一,又是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会较大程度上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状况。随着当前各个企业之间的竞争日益加剧,为了能够赢得竞争的主动权,很多企业都大量使用赊销手段来让应收账款成为其主要的经济利润来源之一;再加上应收账款无实物形式,所以,较易成为上市公司虚增经济利润或者销售收入的工具。本文就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舞弊及其审计策略进行探讨。  一、上市公司企业常见的应收账款舞弊行为  (一)虚增应收账款账户  有些上市公司采用现有客户的名称或者虚拟客户的名称来虚增销售收入,并且将其作为应收账款,注册会计师很难去核实真假,甚至无法获得回函。与此同时,有些上市公司还利用多角往来债务或者三角往来债务来冲销虚开应收账款,或利用多种方式(如对外投资、出售、置换资产等)来冲抵虚开应收账款上市公司若采用虚增应收账款账户的方式来夸大企业经营业绩,虚增销售收入,是一种明显的应收账款舞弊行为。  (二)坏账准备舞弊  坏账准备舞弊主要包括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真实、坏账损失确认随意、应收账款账龄失真、关联方虚假购销等。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以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真实、坏账损失确认随意为例进行探讨。  1.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真实。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来看,只能采用备抵法来核算企业坏账损失,但是可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来自行决定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计提比例。这样一来,有相当数量的企业会利用政策的漏洞,通过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与计提比例进行人为随意改动来达到调节经济利润的效果,并且还会向社会公众、股东、投资者传递不可靠、不真实、不准确的会计信息,影响他们的判断。  2.坏账损失确认随意。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来看,将应收账款确认为坏账的依据有三条,第一,债务人死亡之后,其遗产用于清偿后,仍无法全部将应收账款收回;第二,债务人破产之后,其破产财产用于清偿后,仍无法全部将应收账款收回;第三,债务人未履行偿债义务的时间已经超过了3年,且有证据表明已经无法收回应收账款或者收回应收账款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在实际的工作中,较易正确地确定坏账损失,这样就给了一些不法企业造假的机会。例如,有些企业坏账处理的方式來处理可收回的应收账款,却长期挂账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导致企业的资产账面价值与真实情况截然不同。  二、防止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舞弊的相关审计策略  (一)审计虚增应收账款账户  1.审计当期应收账款账户设立的真实性。第一,为了确保真实出现销售业务,务必要对上市公司的销售货定单、销售发票副本、销售合同等进行审计。第二,为了确保真实性,可实地盘存审计库存商品;第三,要对已出现的销售退回现象进行审计,以此来对应收账款发生额进行冲抵。第三,要对推迟入账时间或者应收账款不入账的情况进行审计,避免出现私自占有资金或者挪用资金的情况。  2.审计期后应收账款账户。第一,要对一定时间内(从资产负债日后开始,一直到审计当日)全部的销售折让和销售退货情况进行抽样检查,以确保其与过去的销售业务或者审计期内的销售业务无关。第二,要对上市公司管理层进行深入询问,确保不会出现退货商品入库的情况;第三,若客户退货倾向较为明显,那么要注意对其在被审计期内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进行查看。  (二)审计坏账准备舞弊  1.审计坏账准备计提数额。首先,要详细审阅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账务记录,并且对全部的会计凭证均开展抽样查询工作。其次,要认真核对上市公司的会计处理行为、计提坏账数额、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再次,要确保已作坏账核销的应收账款符合公司规章制度。  2.审计坏账损失确认。首先,要详细审阅上市公司坏账损失情况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坏账确认条件一致;其次,要对上市公司数额较大的坏账损失进行重点审计,尤其是要审计核销手续是否齐全、核销过程是否符合相应规定。再次,要对各种坏账进行深入审计,务必要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其确实不可收回。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商业信用被广泛应用,赊销逐渐成为销售活动的必要经营方式之一。应收账款不仅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也与企业的经营成果息息相关。然而,资金沉淀比较严重,应收账款本文由收集整理舞弊现象越来越普遍,因应收账款舞弊导致审计失败的案例也越来越多。针对应收账款舞弊的情形,分析其舞弊的原因,找出相应的审计对策,审计人员掌握识别应收账款舞弊的方法。有利于减少应收账款舞弊的发生,加速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利用率,维护企业的经济利益。同时保证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2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