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是什么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现状与就业问题调研报告

就业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就业问题                 ——观音当镇皇陵村调研报告 (区劳动就业局驻村工作组) 、皇陵村村情简介 沙市区观音当镇皇陵村村版面积67平方公里。

其常用耕地面积36亩(水田88亩旱地580亩);道路屋场等建设用地70亩。

村总农户37户。

其五保户3户;低保户户。

全村现有6然组总人口580人其男性80人女性779人。

外出工人员0人。

00年全村济总收入069万元农民人收入6770元比009年增加780元。

增长3%。

村支两委班子共三人包括村党支部记(村委会主任)、村党支部副记、妇主任。

、      劳动力就业现状、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农村劳动力就业现状     () 外出就业总量出现平稳增长态势     改革开放以, 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不断扩。

特别是99 年, 农产品供问题基得到, 加上政策环境逐步改善, 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迅速增加。

预计今几年, 每年劳动力移新增人数将维持0~50人左右, 增长速%~5%。

(二) 外出打工以年轻人主     009年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年龄33 岁, 其镇外市、市外省、跨省流动就业劳动力年龄分别368 岁、306 岁、8 岁。

0 年, 外出劳动力年龄30 岁, 比农村劳动力年龄低68 岁,其省外就业劳动力年龄87 岁, 比省就业劳动力年龄低 岁。

(三) 外出劳动力多是村素质较高人员     调表明, 00年, 外出劳动力具有初学历和高学历人分别占595%和6%, 比全部农村劳动力相应比例分别高出6 分和3分。

0年, 外出劳动力, 初化程和高化程比例达633%和%, 分别比全部劳动力相应化程比例高76 分和0 分。

(四) 跨省流动首选地区主要是东南沿海济发达地区 农村劳动力外出打工地主要是广东、江苏、福建、浙江等沿海济发达地区。

0年, 到广东就业外出劳动力外出劳动力总数%, 到北京占%, 到江苏占0%, 到上海占3%, 到浙江和福建各占30%。

上述6 地区合计吸纳农村外出劳动力75%。

00年, 虽然东南沿海济发达地区出现了“民工荒”, 但是广东、福建、浙江、上海等仍是当前外出农村劳动力流入就业首选地区。

(五) 外出农民就业主要集三产业      0年, 农村劳动力, 移到二产业占0%, 移到三产业占60%。

移到二产业劳动力, 移到制造业占67%, 移到建筑业占%,。

移到三产业劳动力, 移到批发与零售贸易业占7%, 移到居民业占5%, 移到交通运输业占%, 移到包括住宿、餐饮、娱乐、等其他行业占56%。

(六) 农村劳动力外出工组织性有所增强      0年, 外出就业农村劳动力, 通亲友、熟人介绍外出占568%, 比上年期下降了 分; 由市场介组织外出占0%, 比上年期提高了5 分; 由用人单位直接招聘外出占7%, 比上年期提高了3 分; 靠己碰运气外出打工占75%, 比上年期下降 分。

通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 实行订单培训, 将培训就业结合起; 农民外出工盲目性进步减少。

当前农村劳动力就业存主要问题    () 农村劳动力就业没有纳入国就业体系     新国成立以, 国把就业工作心放到城市, 就业向城市居民配置, 农民就业长期受到忽视, 没有得到国扶持。

国对城市居民实行就业登记制, 建立了完善就业培训体系和市场体系, 劳动合、福利待遇、权益保障、医疗养老、就业保险等方面建立了完备制, 城镇职工就业劳动社会保障体系已比较健全。

但是, 农村劳动力就业直游离国就业体制外, 不能分享国就业和政策, 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就业

(二) 城乡二元就业体制阻碍了农村劳动力有序移     传统户籍制和社会保障制使量进入城市工商农民不能获得平等社会身份, 他们不能与城市人口进行平等就业竞争, 更不能得到与城市居民相待遇。

依附户籍制上上学、居住、就业、社保等社会功能, 使国不能就业农民配置, 使农民工子女不能享受城市学生上学待遇, 使农民城市就业面临门槛高、工低、受歧视等不公平待遇, 不能享受等劳动保障权、医疗养老保障权、工酬权等合法权利。

(三) 政策落实不到位     尽管近几年国出台了系列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积极政策, 但是有些政策落实不到位。

如对农民工证卡管理和收费上, 些地方和些部门仍实行证卡管理, 搭车收费和变相收费, 增加了农民工担。

农民工就业准入上, 仍存职业工种限制、总量限制、季节限制、性别限制、比例限制等。

农民工子女教育上, 些输入地政府不能农民工子女纳入当地义教育系统, 存入学难、收费高等问题。

劳动和社会保障上, 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总体看还比较差, 农民工不能享受与城镇职工等劳动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

(四) 农民工权益保障机制还没有根建立     虽然近几年国把保障进城工农民合法权益放重要位置, 但是还没有建立起权益保障长效机制。

些行业和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现象屡禁不改, 确保农民工工按发放还没有形成制化。

进城工农民工作长、工低状况没有根改变, 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酬机制还没有建立。

用人单位虽然与农民工签定劳动合, 但是合容对农民工规定义多、权利少, 对用人单位规定权利多、义少, 属不平等合。

些合甚至是单向约束合, 即只约束农民工, 对用人单位没有约束, 劳动用人单位农民工享受平等权利和承担等义机制没有建立。

用人单位农民工安全保护、职业病防护等方面采取措施不得力, 投入不到位, 对农民工保护制上还不完善。

(五) 对进城农民工社会管理严重缺位     农村劳动力就业是系统工程, 从掌握劳动力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到维护合法权益, 都要政府部门提供完善管理和。

但是,政府这种职能非常缺乏, 还不能完全地掌握农村劳动力及移就业基情况, 包括化程、年龄结构、技能特长、地域分布及移就业方向等。

政府没有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体系, 导致农民工就业信息不畅, 有组织外出比例比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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