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物业项目管理处安全检查制度

为确保本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达到安全工作的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处自检。

1.各管理处所属岗位每日下班时进行例行安全检查

2.管理处所属重点、要害部位、除所在岗位员工每日进行检查外,管理处安全工作负责任人应每日检查

3.各管理处每周由安全工作负责人负责对本管理处所属岗位进行安全检查

二、安全秩序部专职检查

1.安全员每天对全小区进行三至五次巡视检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对各小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三、公司级安全检查

每年的6月、12月进行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的全公司安全检查

四、不定期检查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门按规定进行检查

五、要求:

1.检查工作要细致、到位,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按要求及时整改。

2.检查应有详细记录。

六、本制度的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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