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小区安全员军训规定
1、目的。
培养一支爱岗敬业,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执勤文明的安全员队伍。
2、要求。
2.1每周二、四为训练日,每半月一次思想教育或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每次训练、学习时间不少于二小时。
2.2各管理处要严格考勤制度,认真做好考勤记录备查。
2.3擒拿格斗训练一律着胶鞋;队列训练着安全员制服,黑皮鞋或着迷彩服,戴迷彩帽,穿迷彩鞋。
2.4严格要求,严格训练。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3、内容。
政治思想,消防知识,体能、拳术、队列等。
4、考核。
4.1新到安全员必须进行半个月队列训练和礼仪、礼节等基础培训,由管理处对其进行单兵考核,不合格者半月内安排一次补考,再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4.2管理部不定期到各管理处抽查,每半年组织一次小教员集训,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分片会操。每季进行一次综合性考核。
4.3考核成绩60—80(不含)分以下为及格,80(含)—90(不含)分以下为良好,90(含)分以上为优秀,考核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再不及格者予以辞退。
0 次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