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及其变迁的效率辨析

[摘 要]理论界对效率似是而非的看法,妨碍了对税制及其变迁效率的研究。

所以,准确把握税制及其变迁效率内涵,需要首先界定效率

效率的重新界定主要涉及两个核心内容,即效率客观性的重新解读及效率与公平之间相互关系的重新认识。

以此为基础,分析税制及其变迁效率可具体分为三个层次来认识。

[关键词]效率税制变迁效率; 政治 包容性      一、关于效率税制变迁效率相关 文献 的简单回顾      效率一般被看作是与公平相对的一个概念。

在对这类问题的分析中,隐含的被公认的观点是:公平内含价值判断,而效率则是客观存在。

在此基础上,对税制及其变迁效率界定也归属于这一简单二分法的分析框架。

我们对税制及其变迁效率的分析,主要从两个视角:(1)有效率税制与最优税制

在现有文献中,对税制效率的讨论涉及最多的是将其等同于最优税制的研究。

最优或优化税制理论的基本出发点是寻找一个单维的理性税收制度模式,在此制度下,税收只有收入效应而不产生替代效应(现实中退而求其次--产生的替代效应最小)的同时,税收额外负担最小的税制是最优即最有效率税制

需要强调的是,在这一税制效率的分析中,有两个特征:一是有效率税收制度结构的唯一性;二是忽视税制达致该理想状态的路径选择的效率问题。

(2)有效率税收制度是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得最大的税收收益。

这类理论对税制效率的研究主要着眼于对收益和成本的界定,其中对税收收益最为宽泛的界定是,认为其不仅包括财政收入的取得,还包括因税收的调节而产生的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高、社会 经济 稳定 发展 等正效应。

而狭义的税收收益界定则仅仅将其看作税收制度取得的税收收入。

这类观点中的另一类分歧是对税收成本的界定,较为狭窄的界定包括征收成本和奉行成本;而比较宽泛的界定则包括由于征税所引致的间接成本。

但是,在这类理论中均将效率看作是特定成本和收益下的客观存在。

本质上,正如最优税制分析中所涉及的,其所强调的是税制效率的单维性和客观性。

简历大全 /html/jianli/   本文对税制效率的探讨力图在两个方面有所突破:(1)通过置疑效率内涵的客观性,重新界定效率税制效率;(2)关注被当前的研究所忽略的税制变迁过程的效率分析,希望寻求一个不同的效率界定的落脚点。

二、效率:设定目标下的成本效益选择      (一)对效率客观性内涵的置疑--客观效率内涵成立的前提分析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前提下,效率是指与某一特定时点上的技术、生产过程相关的单位投入的产出状态。

在这一特定时点上,效率可以被看作是与公平相对的实证概念。

也就是说,在既定的制度安排下,相同投入如果产生了两个不同的产出结果A和B,假设AB,则可以做出判断:A是一个比B更有效率的状态。

与公平相比较,不涉及资源配置和社会再分配。

在我国经济研究的传统观念中,被看作是生产力范畴,与生产关系即制度安排无关(更准确地说,应该是生产关系、制度安排既定)。

换言之,效率看作是通过对产出量的简单对比即可以获得的客观评价。

必须强调的是,这种对效率界定方式成立的前提预设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产品的同质性。

“同质”并不是对产品在满足人们具体需要时所具有的相同物质属性,而是指“数量多效率便高”,即社会对同—_`种产品的消费,其边际效用不要求恒等,但至少永远不可能小于等于0。

社会效用函数具有图1的特征。

也就是说,随着社会产品产出量的增加,边际社会效用可能有不同的变动趋势,但社会效用总是不断提高的,或者说社会产品的边际效用U0。

作文 /zuowen/   第二,对“产品”人们有完全相同的认识。

即在某一特定时点上,对能够使个人效用增加的产品种类的认识上,不存在异议。

即任意的x和Y,其个人效用函数可以不同,但进入效用函数的商品和劳务不存在差异。

令x和Y的效用函数分别为u x 和u y :   U x :f x (a 1 ,a 2 ,……a 0 )   U y =f y (a 1 ,a 2 ,……a 0 )   x和Y的效用函数的差异是对完全相同的产品基于自身不同的偏好做出的有差异的选择,这与社会产品的同质性假设存在不同的指向。

“同质性”侧重于同一社会产品量的变化对个人效用社会效用的影响;而对满足效用的“产品同一性”假定,是对进入个人效用函数和社会效用函数的产品种类的设定。

第三,对效率评价标准的一元性。

换句话说,面对同样的A和B,不同的主体会做出完全相同的评价。

个人对不同产品尽管在偏好排序上存在差异,但都遵从前面两个假设:对影响个人效用产品品种无异议;对“多即好”的评价标准无异议。

第四,制度安排一定。

这实际上是对前面三个前提预设的总括,但同时是一个更强的约束条件,意味着影响个人做出效率评价的所有因素均不变。

此时,基本制度架构一定;影响个人效用的“产品”内涵和外延不变;从社会整体看,个人在面临选择时的基本态度和观念不变。

在这四个前提预设均成立的条件下,效率当然可以被看作是客观的。

问题在于这些前提预设究竟能有多大的概率出现在现实世界里,在效率的实际判断中,还应该包含哪些因素,这些新的影响因素进入后,税制效率还具有不容置疑的客观性吗? 转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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