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学校图书借阅制度

学校图书借阅制度6。

学校图书阅览室是开发学生智力,拓宽科学文化知识领域的重要阵地,是培养四有建设人才的信息资源。为规范图书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借阅图书、资料制度

1.图书览室的书籍报刊,只限本校教职工借阅。外单位如需查阅资料,必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资料。

2.对本校教职工开架借书。每人限借3册教学参考书,文艺类书籍限借1—2册。工具类图书一般供查阅,不外借。

3.损坏、丢失图书的按现价加倍赔偿。图书丢失,按图书现行价格赔偿。

4.调离人员必须先清还图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二、学生借书制度

1.图书室只对本校学生开放,非本校学生谢绝借阅图书

2.每次借书只限一本,借阅时间为一周,逾期不还书者给予批评教育,性质较重者停止借阅

3.借书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学生转学、休学或毕业时,必须办理清还手续,然后离校

5.爱护图书,人人有责。禁止拆卷、撕页、剪裁、涂抹。违者批评、罚款、停借。

6.严重损坏或丢失图书,如有发现,按现价1~2倍赔款。

7.学生借书按级段、班级分配的时间,在每周一至周五下午课外活动时间办理。排队有序借书,不得打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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