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老年病人重点生活护理规定。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2、病情和病症依据:60岁以上的老年慢性病人、老年精神病人、老年痴呆及晚期癌症和临终病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护理标志由白板注明。
3、护理要求:
⑴重点生活护理标志相符(白板注明),且符合病情和病症。
⑵床单位平整、清洁、无碎屑、无尿渍、无血渍,枕头舒适。
⑶口腔清洁,无口臭;指、趾甲、须发洁净。
⑷会阴、肛门清洁无臭气。
⑸皮肤、清洁、完整无破损。
⑹饭前洗手。
⑺满足病人进食的需求。
⑻满足病人排泄、进水的需求。
⑼观察病情及时,护理措施到位,记录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