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3)

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三)。

1、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进行详细交底,并向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2、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有关施工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技术书面交底

3、工长(或单位工程区域工程师)安排班组长工作前,都必须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4、班组长每天要对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记录在班前讲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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