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
易易爆危险品管理制 、目 了加强对易易爆危险品安全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其危害保障公司员工身命安全及财产安全根据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制。
二、适用围 制适用易易爆危险品购买、存放、出入库、装卸、运输、生产、使用及废弃处理。
易易爆危险品(以下简称“危险品”)包括易易爆设备和易易爆物品等。
易易爆物品系指国标准GB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以烧或爆炸主要特性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易液体、易固体、物品和遇湿易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以及毒害品、腐蚀品部分易易爆化学物品。
易易爆设备是指设备工作程或停止状态下可能烧或爆炸终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伤。
三、职责 、供应部责危险品采购、运输、装卸、出入库、报废程安全管理以及部门存放危险品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安全生产管理组责制定相关管理制每月组织次危险品安全检加强对危险品日常安全管理 3、各使用部门责危险品使用管理和部门存放危险品安全管理确保部门所有危险品处专人管理受控状态。
四、危险品采购管理 、危险品原则上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供应部统归口实施采购。
、危险品供应商应当具备危险品生产或销售质其提供产品合国有关技术标准和规。
危险品凡包装、标志不合国标准规(或有破损、残缺、渗漏、变质、分等现象)严禁入库存放。
3、严格控制采购和存放数量。
5、采购危险品必须取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设备安全操作说明和安全标签不得购买无安全技术说明和安全操作说明及安全标签危险品。
五、危险品运输和装卸管理 、厂区运输危险品前应仔细检包装是否完防止运输程危险品出现撒漏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运输危险品各种车辆、设备和工具应当安全可靠防止运输程因机械故障导致危险品出现剧烈碰撞、摩擦或倾倒。
旦发生事故要扩隔离围并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
3、对不化学性质混合将发生化学变化形成烧、爆炸产生有毒有害气体且灭火方法又不化学危险品必须分别运输、贮存严禁混合运输、贮存。
、对遇热、受潮易引起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危险品运输、贮存应当按照性质和国安全标准规采取隔热、防潮等安全措施。
6、对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使其掌握危险品安全知识危险品装卸作业必须装卸管理人员现场指挥下进行; 7、搬运危险品要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磨擦、重压和倾倒。
8、人力搬运危险品不能超人体重量二分人力车运输不得超重量二分以防跌倒、翻车、碰撞而发生事故。
六、危险品存放管理 、易易爆设备和物品必须储存固定地并由专人责管理其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合国标准; 、危险品存放建筑耐火等级必须达到二级以上防火距应合安全性评价要和消防安全技术标准规要。
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危险品不得存库。
、危险品存放应张贴单(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或设备安全操作说明标明存放名称、危险性质、灭火方法和允许存放量等信息。
5、危险品存放应有醒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做到帐物相发现问题及处置和上报。
6、危险品存放应根据其种类、性质、数量等设置相应通风、控温、控湿、泄压、防火、防爆、防晒、防静电等消防安全设施并定定期进行安全检和记录发现隐患及整改。
重复使用危险品包装物、容器使用前应进行检并作记录。
8、储存码放不能高。
泡沫、纸箱类码放高与灯距离应05米助焊剂、工业用酒精码放高不能超两层。
酸类物品严禁与氰化物相遇。
七、危险品使用管理 、储存、使用人员必须熟悉易易爆危险物品性能掌握人防护和安全操作方面知识防止造成污染或人身伤害 、储存、使用人员操作程应穿戴必要防护用品并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3、根据危险品种类、特性车、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标准和国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合安全运行要。
、危险品使用单位根据生产要制定计划说明危险品存放、地、用量主管领导批准领取。
5、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易液体清洗物品应具备防火防爆要房进行。
生产现场临清洗场地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废油用有色金属盛装统回收存放并加盖封闭严禁倒入地下沟道和乱存乱放。
6、喷漆场所漆、稀释剂不得超当班生产用量暂存漆、稀释剂周储量不得超周生产用量。
7、易、易爆、剧毒品必须随用随领领取数量不得超当班用量剩余要及退回库房。
八、报废处理 、危险品及其用包装箱、纸袋、瓶桶等必须严加管理统由供应部责回收处理。
凡不能回收处理危险品及包装物由使用单位报安全生产管理组审核由供应部系具有销毁质企业进行销毁严禁随般生活垃圾运出。
、铁制包装容器不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任何单位和人不得随倾倒危险品及其包装物。
3、凡拆除容器、设备和管道带有危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验收合格方可报废。
、生产、使用程所产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必须合国有关排放标准。
九、附 则 、凡违反制相关规定责任人员公司将视情节给予50000元处罚。
3、制颁布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