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2)

大学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制度(二)。

1、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是学生宿舍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董立刚、姚波具体负责宿舍消防工作宿舍采取逐级管理制度,各带楼老师负责所带楼的消防工作,对宿舍消防安全各负其责。

2、宿舍内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由宿舍安全管理员专门负责管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宿舍管理中心主任报告并沟通保卫处、总务处解决。

3、宿舍管理员、门卫、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4、加强对全体住宿学生消防安全知识的培训。

5、严禁学生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宿舍内私拉电线。

6、严禁宿舍存放使用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

7、宿舍禁止点蜡烛、点蚊香,严禁宿舍内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玩弄火种,禁止宿舍内吸烟。

8、学生宿舍允许使用的充电灯、充电器等使用时要有专人看护,人离开房间要切断一切电源。使用的导线、插头、插座要合格,电器设施要远离易燃物。

9、禁止随意挪动消防器具,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学生宿舍管理中心

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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