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意向书

商铺租赁意向书

甲方: 商业经营管理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甲方预定铺位事宜达成以下意向,双方互相遵守。

一、纪用电、装修用电、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同意将位于 号铺位,建筑面积为平方米预定给乙方从事 经营。

二、乙方同意在签定正式租赁合同时,提交相关部门批准核发的有效资质证明。

三、相关费用的确认:

1、租金:

第一年:0元/ 平方米

第二年: 元/ 平方米

第三年: 元/ 平方米

2、综合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

3、经营保证金:人民币 元。

4、商铺内的用电、装修管理费、垃圾清运、用水、电话安装、税金、工商管理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其中电费为人民币元/度。

5、签定意向书的同时,乙方应一次性交纳铺位定金人民币 元整。签定正式租赁合同定金即转为合同款,多退少补。

四、乙方同意于本意向书签定后 天内签定正式合同;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逾期甲方乙方所定商铺按放弃处理,并将铺位另行出租。乙方所有缴纳的定金不予退还。

五、本意向书内容仅为预定铺位的依据。具体合作内容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书为准。

六、本意向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意向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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