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观察记录中存在纠纷隐患分析及干预对策

[关键词] 护理记录纠纷隐患;干预对策

Analysis and Prevention of the Hidden Medical Dispute in Nurse Records。

Key words:Nurse records; Hidden medical dispute; Prevention。

护理观察记录护士根据医嘱患者病情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客观记录,是临床工作的第一手资料,还是护患双方的举证依据[1]。根据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由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发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法规要求,在书写护理记录中注入法律意识,提高护理记录质量是目前护理工作面临的新问题。现通过广泛收集资料,分析护理记录中存在的纠纷隐患进行分析,探讨干预的对策与方法。

1 一般资料与方法。

我院自2003年5月开始执行上述《规范》要求,书写护理病历。选取2005年10月至2006年3月护理书写质控检查中,护理记录存在纠纷隐患病历200份,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干预对策与方法。

2 结果。

200份病历护理记录隐患分布:护理记录及时76份,病情记录与实际不符9份,护理措施与实际不符6份,内容空洞不具体95份,医护记录不一致6份,医嘱开出时间与护士执行时间不相符8份。

3 护理纠纷隐患分析。

3.1 护理记录及时 在日常工作中,护士忙于处理各种医嘱及常规治疗护理,不能完全将病情变化、护理活动及时地进行记录,常常是临下班时回顾性地将各时间段的病情及落实的护理措施进行记录。这样不仅记录及时,有时使关键的内容漏记。

3.2 病情记录护理措施及效果评价与实际不符 有些护士由于专科知识掌握不够,对病情的判断缺乏准确性;有些护士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提高病历表面质量或应付检查,将没有实施的护理措施,及没有及时评价治疗护理后的效果而提前做了记录。如按要求Ⅰ级护理患者护理记录30 min记录一次,当班护士及时巡视病房,但相应时间的护理记录内容却很充实。在当前患者陪住率达100%的状况下,护士的各项操作落实与否,护士是否巡视过病房,家属都十分清楚,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由于护士病情判断有误或内容虚构,被患方证明病历虚假,不能成为定案的依据[2]。

3.3 记录内容空洞、不具体 护理记录过于烦琐,象“流水帐”,而一些关键问题被忽略,没有体现出专科护理内容,显得空洞。如某一患儿因腹泻入院,在入院后,护理记录除写入患儿一般情况和治疗手段外,未描述根据腹泻疾病护理常规,护士对患儿进行的病情观察及采取的护理措施。

3.4 医护记录不一致 病情判断差异;病情变化时间、患者主述等内容记载不同。究其原因是医护沟通不及时。这种不一致导致病案在医疗纠纷中的证据作用大打折扣,无法说明医疗机构的具体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从实体上没办法证明待证事实的真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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