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业的发展现状、问题及解决对策

摘 要:中国电信业在由国家垄断逐渐转向多家电信运营商共同竞争的有效竞争过程中,出现了对消费者、同行业企业利益的侵占,破坏电信市场的有序竞争及阻碍整个行业设备更新和技术进步等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电信业在今后走向有效竞争发展中,应当从价格规制、法律政策规制非对称管制等方面对电信业发展进行调整,以促进中国电信业整体的有序发展

毕业论文网 /2/view—12115327.htm  关键词:电信业;价格规制非对称管制   中图分类号:F26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5)06—0012—02   一、中国电信业发展现状   在1994年以前,原邮电部独家垄断经营电信网的运营与网上服务,这时的中国电信业,是国家垄断的。

1994年之后,中国电信业进入了垄断优势企业阶段,即行业中一家大企业控制了大部分市场份额,剩下的若干小企业分割了剩余市场份额的市场格局。

随后的时间里,政府对原国家主体电信企业进行了多次的拆分与重组,并且成立了新的电信运营商让其参与竞争,这些标志着中国电信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

2008―2009年间,中国电信市场出现了新的变动。

首先是在运营网络上被拆分的中国联通。

被拆分的CDMA网并入中国电信,而GSM网吸纳中国网通成立新联通;其次中国移动在原有的基础上与铁通合并,组成至今为止未曾太大变动的中移动;而中国电信为了在规模和技术上与上述两家重组后的电信企业相抗衡,则联手重组基础电信业务后的中国卫通,组成了新电信

由此,重组后形成新电信、新联通、新移动电信全业务竞争格局。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正式向11家企业发放虚拟运营商牌照。

通过虚拟运营商,消费者将能够获得移动、电信、联通三大运营商以外的电信服务。

虽然在上世纪末期,为了减少社会的质疑与政府的问询,邮电部放松了手中的权力审批,在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服务领域允许了企业的进入,但刚进入的企业企业规模管理能力方面与邮电部相比相差甚远,很难让其参与到与邮电部竞争乃至相抗衡的地步。

21世纪初期,竞争机制的引入使得电信市场竞争性有所改观,但这一时期的市场差距仍然比较明显,中国电信在固定电话市场具有绝对垄断地位,中国移动在移动电话市场具有绝对优势地位。

2010年后,引入的虚拟运营商,一方面能够督促基础电信运营商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改善现有的服务质量;另一方面虚拟运营商加入电信市场,深化了整个电信市场的自由竞争,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发展

二、中国电信业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中国电信业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竞争或者有效竞争不足,经营企业凭借其市场垄断力量,通过种种手段来制定对其最为有利的垄断价格,获取超额利润,致使其规模不断扩大。

这种不断增大的规模是利用垄断价格把相当一部分消费者剩余转化为生产者剩余,扭曲社会分配效率,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或者利用垄断价格打压试图进入电信业与其竞争企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进而妨碍整个行业有益化的发展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占   电信运营商经常利用其垄断势力实施各种垄断行为,如强制交易和拒绝交易等,而消费者迫于其垄断地位,只能被动无奈的接受,剥夺了消费者利用其经济实力做出选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

电信运营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谋取不当利益、实施歧视行为、服务质量低劣等。

如手机欠费会立即停机,但手机联网费用即使超限很多,流量超限使用无人提醒。

2.对其他弱小运营商利益损害   电信业存在着自然垄断的属性,有着显著的自然垄断的特点。

如初始的资金投入规模巨大、存在着较高的沉淀成本、设备的网络性等。

这些已经限制了部分企业的进入,而在位的电信运营商往往利用其垄断优势进一步加剧这种行为,如运用交叉补贴及制定垄断低价来排挤那些刚进入弱小竞争对手,使其退出电信市场,有时在位的运营商还会采取合谋策略来制定相同措施抵制进入者。

同样,新加入市场虚拟运营商,就像是代理商,它们从电信运营商手中承包一部分通讯网络,然后由自己重新“包装”和销售,而当虚拟运营商本身的发展规模威胁到电信运营商垄断地位,抢夺其垄断利益时,电信运营商必会采取一系列手段来进行消减其所带来的损害,如将通讯网络收回、降低通讯网络的质量或将最新的通讯网络技术与设备留给自己,从而从源头上对虚拟运营商发展进行控制。

3.对电信业进步的阻碍   由于垄断力量的存在,使得电信业中的垄断运营商安于现状,坐收利润,很少有动力去提高成本效率。

在新技术方面,由于垄断者在市场上占有垄断支配地位,他不必花费大量的金钱与时间去更新技术,只要在原有的技术就能获取利润,在这种外无压力内无动力的情况下,垄断者当然不愿意更新技术与设备。

由于大多数企业使用的通信技术较为落后,无法适应电信业发展需要,在国际电信市场也缺乏竞争力。

随着电信技术的进步,电信业进入了快速增长时期,中国电信业垄断的非效率也日益明显,主要表现在电信企业劳动生产率低下、技术更新缓慢、缺乏创新等,电信垄断带来的弊病已经严重阻碍了电信业自身的发展

三、解决中国电信业存在问题的对策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一方面市场竞争意识的加强,电信运营商为了加强扩大在市场中的份额和利润,需要提高自己的经营效率;另一方面市场中的消费者自我权益意识增强,需要保护自己的利益。

这些都需要电信业加快改革进程,加大引入市场竞争的力度,才能使得电信业整体能够有序、竞争发展

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以下解决对策:   1.资费管制   抑制垄断价格,维护社会的分配效率。

自由市场中的定价是由多个买家和卖家自由竞争决定的。

为了市场价格不致被过度扭曲,在充分考虑到成本的情况下,应对垄断电信运营商的产品价格制定最高限价与最低限价,并对其一定时期内价格的上浮与下调做出规定,防止垄断运营商利用垄断势力制定垄断价格损害消费者与其他厂商的利益。

2.法律政策规制   目前中国《电信法》还未出台,而现行电信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已不能满足当前电信业发展中所出现的诸多问题。

出台更为详细和权威的《电信法》是从法律政策源头上对垄断电信业规制,抑制垄断促进竞争以使电信更好更有效率地为公众服务,打破电信业垄断、引入竞争机制需要法律的推动,电信业规制机构的设置及其权限需要法律明文规定,电信业非对称管制及资费管制亦需要有法律依据等等。

因此,在对电信市场进行规制时,我们要有现行的法律作为依据。

一个较为完善的法律制度是电信业垄断规制的基础,也是电信业有序发展的前提。

3.非对称管制   为促进电信业竞争,抑制其垄断属性,应当采取非对称管制

一方面将电信运营商分为垄断运营商和非垄断运营商,对于前者们对它进行严格规制,而对于后者应该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并对它的发展进行大力扶持;对于电信业中原有的运营商要严格管制,而对刚刚进入不久的运营商则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并对它以后的发展加以引导和扶持。

另一方面,应正确识别出自然垄断行业的非垄断环节,放开这些领域的市场准入,允许愿意进入这些行业或环节的经营者进入,以形成竞争

在特定的自然垄断行业里,总是既有自然垄断业务,又有非自然垄断业务,显然,对于非自然垄断业务只能由一家或极少数几家企业进行经营,以获得规模经济,应由政府管制;对于非自然垄断业务,则应实行多家企业竞争经营,以取得竞争活力,政府应放松管制,交由市场竞争

对于电信业,我们要在整个行业满足整个市场需求的情况下,适时、适当地引入竞争

参考文献:   [1] 王喜爱.自然垄断行业引入竞争机制探究――基于电信业的演绎[J].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10,(11).   [2] 沈贵治.移动通信业的虚拟运营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2004.   [3] 高非.中国电信业的反垄断规制研究[Z].2012.   [4] 李志国.中国电信业垄断的法律规制研究[D].贵阳:贵州大学毕业论文,2008:9.   [5] 侯岳川.中国自然垄断行业现行管制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8,(17).   [责任编辑 刘娇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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