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住宅区文化娱乐场所管理规定。

为搞好本住宅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管理,丰富和方便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使用文化娱乐场所的业主、住户、个人,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安排。

二、在文化娱乐场所内,不得高声喧哗,抢占场地,大家要和睦相处,互相尊重。

三、爱护文化娱乐场所内的各种设施,遵守设施使用、操作规则,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允许外借的刊物、器具,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登记,支付一定押金后方可外借,否则以盗窃论处。

五、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得乱丢、乱吐、乱涂,违者需负责清理、恢复原状。

六、在文化娱乐场所不得进行赌博等违法活动,否则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节约用水、用电。

八、娱乐场所有偿和无偿两类,使用有偿场所时,应按价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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