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

房产公司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掌握和控制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管理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适当从紧、兼顾储备”的原则。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项目公司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申报与审批

第五条公司实行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定期申报和审批制度。

第六条各单位(或部门)须在组建成立后,及时设置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并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设定。

第七条新组建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应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填写《项目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及人员编制审批表》,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经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部门)须根据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人员流动及岗位职能变更等情况,制订年度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并填报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规划审批表》。

第九条各单位部门)填报的年度《人力资源编制规划审批表》须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须对各单位部门)的《人力资源编制规划审批表》进行统一汇总、核定和统筹调控,并与各单位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各单位部门)在审定的编制范围内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监督各单位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人力资源编制。各单位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编制的,填写《人员编制调整审批表》,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人力资源编制审批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应通过不定期调查走访和定期报表的形式,及时了解各单位部门人力资源编制规划执行情况,具体按《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人力资源编制规划审批表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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