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写作品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保护什么作品

[摘要]分析了续写作品特性对原作品依附性,包括对原作容和名上依附性名气上依附性;身独创性独创性是其质特征,是续写者独立思考独立创新结,续写作品与原作品有实质性差异,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并基础上指出,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品合理使用,并没有侵犯原作著作权,应当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关键词]续写作品特性著作权国古代四名著《红楼梦》前八十回作者是曹雪芹,四十回作者是高鄂,高鄂四十回是对前八十回续写

看学创作续写他人作品现象是古已有,现实社会更是不胜枚举,司法实由引起纠纷也层出不穷,但国外国著作权法对都难以到明确规定,没有明确法律调整续写作品和原作品作者权利义关系所以司法实践对也颇有争议。

由纠纷多发生说续集和说原作,所以谈到续写主要指学创作续写,对有关问题做探讨,以教司法和理论界仁。

、关续写作品概念所谓续写作品,也叫续作品,有学者认“就是他人已完成或完成作品基础上独立思维,创作而形成作品

”[①]也有学者观称“续写作品是对现有作品上和或空上进行延伸和拓展,延拓者借用现有作品主要角色或型艺术形象,综合理论或线等进行延伸和拓展而成作品,并认是基原有作品创作出全新作品,新作品已看不出原作品基情节和结构,但可看出它是沿着原作品而脉相承。

”[②]认续写作品是指续写他人作品作品

续写作品是原作品基础上拓展而成作品,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演绎作品有质上不。

演绎作品,又称再创作作品,即从原有作品派生出新作品

这种派生作品虽然有创作者精神成,但又改变原作创作思想基表达形式。

如以许多原有作品容素材,创作出全新作品,新作品已看不出原作情节和结构,那就不能视版权含义下“演绎”了。

这种作品是新“原作”。

因,续写作品不属演绎作品,比演绎作品具有更多独创性

二、关续写作品特征、续写作品作品独创性

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对续写作品是否具有独创性争议很,这也是续写作品著作权问题争议焦。

有人认,《著作权法保护学、艺术、科学作品必须是独创,而续写作品含有多独创性、创新性,是尚存质疑问题,即使其具有创新性,也是要打些折扣,因续写作品对原作品依附性,降低了其独创性含金量。

相反观却认,独创性续写作品质特征,依附性只不是这种创作方式外表现,而其涵续写思维、构思、创造独立性。

独创性续写作品质特征,这特征使其成区别原作和其他作品而独立存种作品续写作品独创性体现以下方面续写作品续写者独立思维独立创新结。

创作活动是人类精神产生种重要方式,也是种观念性极强活动,具有鲜明性特征。

任何艺术形象诞生都要人积极独立思维。

人类创作思维以脑体,每人思维都是独特、不可替代。

任何创作都明显体现着创作者人特殊才能、气质和风格。

续写作品创作,续写者虽然尽可能地按原作作者图进行续写,但却永远也不能脱离续写者人思维;实际上仍是以续写者人才能、风格主导,按续写者逻辑思维向前发展。

从某种义讲,原作品只是续写作品背景、衬托,续写作品作者是背景上进行了己独立地创作和思维,创作了具有己风格续写作品

续写者对原作续写延拓、是发展。

续写不是对原作或重复,而是种新创作,它有己新容、新风格,是续写者独立创新结。

这里,作者独立思维独立创作并不味着续写作品作者绝对没有利用别人智慧、知识。

因,任何作者离开了已有明哺育、前人智慧和知识就不可能凭空创作作品

人借鉴、吸收前人智慧是合理合法,是社会发展、明传承、化繁荣种要。

续写作品原作有实质性差异。

续写作品与原作品存是种系,原作品续写作品展开前提、背景或衬托,两者存着实质性差异。

这些差异使二者具有相对独立性。

容上差异。

续写作品对原作品三要素上进行了延拓,使三要素继续向前发展。

人物形象上,人物可能有增有减,人物性格、历也将有新变化,人物将成崭新人物形象。

故事情节上,续写作品故事情节多续写者独立构思情节,不原作情节,是续写者创新,因只有创新,才能吸引者。

至环境,既可能借用原作品场景部分,又可能换到截然不场景和社会背景下,空跨,并且完全可以脱离原作场景,由可见,续写者对原作品三要素进行是延拓,而非临摹、或复制。

作品续写作品三要素上尽管有系,有某些相或相交处,但故事情节等主要方面则很不相,续写作品是对原作延拓,延拓是发展变化,是创新,是再创新,变化必然会造成极差异。

思想上差异。

作品不仅包含形式、容还蕴含思想,样要素所反映思想不,也构成不作品

续写作品有己思想,续写作品与原作品所表达思想不使二者构成了不作品

3续写作品与原作品是可以分离。

续写作品对原作品有定依附性,但续写作品又有相对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表现,续写作品可以离开原作而独立存。

创作主体上讲,续作和原作作者不可以分割。

作品容上讲,二者由容不也可以分离。

无论是对完成作品续写还是对完整作品续写,续写作品原作都是可分。

尤其对完整作品续写作品而言,续写作品身就是部完整作品,脱离原作,它是可以独立存,是能让者有完整理,尽管可能有某些不完美处,但仍然不失部独立作品

续写作品以上三特征并不是孤立,三者相系、相依赖、相制约。

独创性续写作品质特征,依附性只不是这种创作方式外表现,而其涵续写思维、构思、创造独立性。

续写作品反作用性仅仅种可能性,而非必然性。

续写作品这几特征既对立又统,学术界对直存争议。

续写作品这几特征又对研究续写作品著作权问题存极影响。

三、关续写作品著作权保护问题有学者认续写作品含有独创性、创新性,是尚存质疑问题,即使其具有创新性,也是要打些折扣。

续写作品所具有依附性倒是比较明显而公众所容易理。

所谓“续写作品”“续”称谓,正恰如其分地说明了生作品对前作品依附关系。

这种依附关系深浅,对原作品著作权所构成潜威胁侵权程是密切相。

由其对原有作品依附性,降低了其独创性、创新性含金量,有候,它不但不能享有著作权,反而还应承担对原有作品侵权责任。

[③]对持反对观、续写作品应是对原作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了兼顾社会利益,要对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给予定限制,即使用者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可以根据法律特别规定,而不遵守著作权法般原则,但要做到“不损害作品正常利用,也不得无故侵害作者合法权益“。

这种限制《著作权法》包括两种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

合理使用是指特定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由使用享有著作权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许可。

[④]《著作权法》条规定人学习、研究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可以不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保留其著作人身权,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法享有其他权利。

续写作品合合理使用构成是合理使用客体仅限已发表作品

续作是原作子”产品“,原作出版发行得以存,续作者才可能接触到而作续作;二是合理使用容必须是少量和适当。

少量是针对数量而言,即合理使用对他人作品占有量应有定限制。

续作作品介绍、评论或说明问题,引用部分是论证所必须,并且己作品不占有较比重;引用原作品,只限他人作品关键词句或段落,而不是部分或全部,否则即是侵权。

由续作作品著作权合理使用形式复杂多样性,要用统而具体标准限定”少量“是困难,实践,”少量“或合理与否只有依赖法官和有关专鉴定。

适当是指合理使用方式必须合法,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作者精神权利。

方面,续作作者根据他人作品创作出续作,已向者表明原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以示对作者署名权和有关出版者权益尊重;另方面,续作者正确理和把握原作品思想容基础上创作出续作,不会破坏原作品完整性。

因,续写作品人对原作进行研究和鉴赏所获得创造性劳动成,可以不著作权人许可,而不侵犯原作著作权

我国《民法通则》8条规定,凡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又没有法律上根据,擅利用受著作权法保护作品,构成侵权。

这里,”利用“主要指对他人作品复制、发行、改编等与著作权人身权和财产权相关形式,是对著作权人专有权使用。

这些通常利用形式并不是以创新目,而是停留对原作品现有基容利用上,只是对原作身利用。

因,如著作权人就擅加以利用,才构成侵权。

续写他人作品是以创新目,它是以原作创作契机而创作出不原作作品,续写作品容是完全不原作,它是由续写者独创造出。

但是若要以原作创作契机,就必须对原作进行深入研究和鉴赏。

各种作品作人类共精神财富,应允许他人进行学习。

续写作品侵犯原作者享有保护作品完整权。

有人认被续写作品般都是有名气作品,这些作品已社会上形成了定影响力和吸引了定群体。

作品人物形象已铭刻人们心目。

续写作品由客观上原因,多数是难以达到原作水平;而且现实不少人了名和利,利用原作影响力,凭借原作者声誉,进行续写

这些从“搭便车”行生产出“作品”,往往是了迎合低级趣味,严重影响了原作思想涵、美学价值和艺术风格。

无论对原作者还是对者,都是种伤害。

总,续写作品侵犯了原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

笔者认,这种说法有失偏颇。

如前所述续写作品分类,合作作品续写、委托续写和对作者死亡而完成作品续写,都是了形成部完整作品而进行续写,不仅侵犯原作完整性,反倒形成了原作完整性,使原作由残缺变得完整。

他人完整作品续写,也样侵犯原作品完整性。

诚然,续写作品原作有定反作用性,但这种反作用性并不都是副作用,并且这种反作用性远达到影响原作品完整性程。

反作用性是主要针对者了续写作品原作看法而言。

实践,者初续写作品或许会受些影响,但者有己判断力和审美评价标准,定沉淀和思考,会给原作续写作品公正评价。

原作和续作如油和水样是可以分开。

有人认原作品著作权人,续写他人作品就不侵犯原作品完整性了,实际上二者并没有必然因关系。

当然,借续写名行实,则是侵犯他人著作权

因从主观上讲,续写者并没有侵占原作者智力成图,而是用己智慧借鉴原作进行再创造;而者则主观上要侵占别人智慧成已有。

作品客观表现上看,续写原作延拓,容与原作并不相;而作品容则与原作容完全相或致相,即使有所改动,也是原作容上改动。

可见,与续写截然不。

3、续写作品应受著作权法保护

续写作品所具有独创性是其获得著作权法保护首要条件。

续写作者付出不少智力劳动,进行独立创作活动。

著作权法不对续写作者合法权益进行保护,事实上是不公平。

仅仅因续写他人作品这种创作方式依附性,就断定其构成了侵犯著作权行是不足成立。

因与他人作品所产生系创作方式并不影响续写作品独创性

续写作品作者依靠己思维独立创作作品,具有独创性特征。

而这特征合著作权法要。

著作权法并不要受保护作品是首创,而只要是独创。

著作权法要独创又不专利权上独创,专利权独创性要智力成是唯、新颖,而著作权法要独创指智力创造成和已有知识相比表现上存差异性和性。

因,我们不能因续写这种创作方式特殊性即依附性和反作用性,就无视其创新性。

因其创新性,续写作品然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释[①]参见张振兴,《法学与实践》杂志,99年期。

[②]参见梁上上,《著作权》杂志,99年期。

[③]参见孙国瑞,《科技与法律》杂志,99年3期。

[④]吴汉东。

知识产权法[]国政法学出版社,0008续写作品著作权保护责任编辑飞雪 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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