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8例眼球摘除的临床病理分析

【关键词】 眼球摘除;临床病理;分析。

眼球摘除不仅可造成患者精神痛苦和心理上的不平衡,影响生活和工作,同时也给家庭及社会带来负担。所以,摘除眼球无论对眼科医生还是病人以及病人家属,历来都是十分严肃而必须认真对待的一件大事。本院从1999年12月—2009年12月的10年中,行眼球摘除者878例(878眼),均经过病理切片检查,现就临床表现及病理变化分析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 一般资料 分析病例均为单眼住院病例。在878例中,男499例,占56.83%,女379例,占43.16%,男女之比为1.3:1;年龄最小者10个月,最大者78岁。

1.2 眼球摘除原因 以眼外伤为最多,有585眼,占66.63%,而眼外伤中则以眼球穿通伤占居首位,计有321眼,占眼外伤的54.87%(见表1)。由于眼内肿瘤而摘除眼球者131眼,为本组病例的第二位原因(见表2)。其他原因摘除眼球者62例(见表3)。表1 585例眼外伤眼球摘除分类表2 131例眼内肿瘤种类表3 其他原因摘球眼球例数 构成比(%)。

2 讨论。

(1)眼外伤是目前单眼失明的最主要原因;严重的眼外伤对视功能损害极大。正确的初期救治对挽救伤眼极为重要。本组病例,有585例系由于眼外伤摘除眼球的,占同期眼球摘除数的66.63%,居首位。其中321例则为严重的眼球穿通伤或眼球破裂伤,这些伤眼大多是伤口大而不规则,以及无法缝合或眼内容物大量流失及眼球极度变形者。但亦有一部分(62眼)眼球摘除是由于伤后前期救治不及时或对伤眼处理不当所致眼内炎和继发性青光眼而被迫摘除眼球的。这部分病人伤后曾就医而未给适当处理,或伤口有组织嵌顿未行彻底的清创缝合,亦未给有效的抗炎治疗,或伤后时间太长而几经周折才转我院,以至于失去宝贵的治疗时间和机会。眼球破裂伤,不提倡做初期眼球摘除术,伤后无光感不是眼球摘除的主要适应证。因此,笔者认为,眼外伤一旦发生应就地尽早清创缝合,有条件的应在手术显微镜下操作,手术缝合应以恢复眼球的完整性,妥善处理嵌顿组织,力争伤口一期愈合,并积极进行抗炎治疗。目前,我院对较复杂的眼外伤多采用分期手术,即初期严密缝合伤口,恢复前房,控制感染,在1~2周内视情况再行第二次手术(玻璃体切割),使过去无望的眼球得以保留,有的尚可恢复部分视功能。

(2)眼内肿瘤是造成眼球摘除的又一主要原因。本组病例以视网膜母细胞瘤和脉络膜黑色素瘤居多;视网膜母细胞瘤89例占67.94%,脉络膜黑色素瘤38例占29.01%。视网膜母细胞瘤(Retinoblastoma,RB)是小儿眼病中最常见的眼内恶性肿瘤;国内曾有文献报道,我国整个人群中,患病率为1:16000~36000,国外文献报道为1.4~3.4/万;本组RB患者89眼占67.91%,年龄最小10个月,最大者9岁。RB的主要临床表现以瞳孔黄光反射“猫眼”、白瞳症及眼内灰黄色隆起为特征。当瞳孔散大后,用检眼镜检查可发现眼底有灰白色肿块,表面可见迂曲血管。根据肿瘤表现及发展过程,可分为眼内生长期及眼外生长期两种类型。病理上可分为以小圆形视网膜母细胞为主的未分化型和以低柱状为主的分化型,其前一型对放射敏感,后一型则否。无论从本病的临床表现,还是从病理分型,本组RB病例中中晚期占很大比重,属早期的病例很少。由于临床表现的多样性以及婴幼儿又不能用语言表达确切的视力,所以,即使病变位于最敏感的黄斑区,也不一定能做出早期诊断,而只有当进行眼底常规检查或出现“白瞳”、“猫眼”时才能被发现,因此,如何做到早期发现,是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取少量前房水进行细胞学检查,可查到RB瘤细胞,但早期病灶是否可查到以及是否以此为确诊依据,值得进一步探讨。

(3)外伤性眼内炎、脉络膜黑色素瘤以及青光眼绝对期,分别为148眼、38眼、38眼,占第3、4和第5位的原因。脉络膜恶性黑色素瘤一旦诊断明确,应尽早摘除眼球。但在因眼内炎而摘除眼球中,其中有31例病理切片检查发现,伤口对合不齐,伤口中有色素及晶体皮质嵌顿,虹膜前后粘连,房角闭塞,伤口周围有大量脓细胞存在。因此,笔者认为,这31例均由于眼外伤后处理不当所致,所以,应不断培训基层医务工作者,提高对眼外伤的救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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