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办公楼停车管理规定[117356]

地产公司办公楼停车管理规定。

为了规范办公楼车辆的管理,最大限度满足公司员工和来访车辆停放,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车辆总经理办公室安排固定停车位,其它车辆不得占用

第二条 公司员工可以使用地下车库未悬挂车牌号的车位及路面指定员工停车位,其余车位供来访人员临时停车使用,员工不得占用

第三条 办公楼员工停车位按先到先停的原则。员工车位停满后,由安护员在大门口外放置提示牌,其他员工车辆可以停放附近小区并服从其管理。

第四条 员工及业务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在公司车位上过夜,如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总经理办公室备案且车辆停放员工停车位上。

第五条 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员工使用的固定停车位。在售楼处等外派现场办公的员工如开车到公司办事,按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办公楼一层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自行车和摩托车;办公楼负一层非机动车停车点,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时,应遵循安全用电的原则,如有异常,立即报修。

第七条 所有进入办公楼的人员及车辆需听从安护员的安排,相互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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