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意见

乡镇实体化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实施意见。

各团县(市、区)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团省委《关于开展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的实施意见》(团苏委发【2012】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大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按照团省委工作部署的统一要求,团市委决定从10月中旬到明年1月上旬,开展“百日集中行动”,集中突破、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青年在哪里,团组织就建在哪里;社会使青年怎样聚集,就用怎样的方式建立团组织”的原则,依靠组织格局创新后形成的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建设由村外乡镇内(社区外街道内)多个直属团组织构成的实体化的“大团委”,继续着力加强非公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继续指导、推动村(社区)团组织,发挥乡镇街道)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努力使基层团的建设工作融入广大青年日常生活之中,融入新型生产方式之中,融入广大青年致富追求之中。二、工作目标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实施 “3456”工作计划,大力加强直属团组织建设,具体工作目标分为增量目标和总量目标两大目标体系。增量目标按照平均一名乡镇街道)专兼职团委成员负责新建不少于3个直属团组织、一个乡镇街道)新建立不少于30个直属团组织工作标准;总量目标实行分类指导,人口在5万以下的乡镇街道直属团组织总量不少于40个,人口在5——10万乡镇街道)不少于50个,人口在10万以上乡镇街道)不少于60个。各团县(市、区)委要根据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迅速落实到各级团委,确保100天内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三、主要任务近年来,在各级团组织的努力下,全市基层团组织建设得到不断加强,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组织等新建团组织数量迅速增加,但是部分地区基层团组织还存在覆盖面小、开展活动少、发挥作用弱等问题,要按照“拓展、理顺、规范、巩固”八字方针,开展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破解基层团建难题,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1、拓展组织有效覆盖。一是要拓展乡镇街道直属团组织团建领域,在村外乡镇内(社区外街道内)农村青年聚集较多的区域或功能性组织,运用农村青年生产、工作、生活、学习形成的社会化聚集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团组织,力争实现全覆盖。可以按聚集区域载体(商业街区、工业园区、集贸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社区等)或聚集组织载体(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文体兴趣组织、社会组织、大学生村官组织等)建立直属团组织;二是要拓展乡镇街道)“大团委工作直接指导覆盖面,既要指导、推动村(社区)团组织工作,又要直接组织、联系、团结村外乡镇内(社区外街道内)的广大青年;三是要拓展基层团干部选用形式,鼓励乡镇街道团委委员兼任直属团组织书记,形成专兼职相结合、编制内外相结合、体制内外相结合的基层团干部队伍。2、理顺组织管理体系。乡镇街道团委新建的直属团组织,由乡镇街道团委管理,与村(社区)团组织是平行关系;村(社区)团组织已建的团组织按“大团委”思路进行系统梳理,原则上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规模较大的可实行双重管理;新建直属团组织数量特别多的乡镇街道)可适当增加管理层级;对于农村流动团员,可根据其工作或生活的聚集方式参加多个团组织活动,实行多重覆盖。3、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落实团省委《关于开展基层党建带团建“三结对一创争”活动的意见》(苏组通〔2011〕62号)及团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徐组发〔2012〕6号)精神,保障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经费按辖区内35周岁以下青少年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1元的标准,总额不少于2万元,机关、企事业单位按35周岁以下团员青年人数每人每年不低于20元;加强基层团组织活动阵地建设,有效整合农村青年创业就业见习基地、青少年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农村远程教育站点、农家书屋等阵地资源,规范运作管理,发挥最大效益;规范直属团组织设置形式,原则上团组织团员在30人以上的可设为团总支,100人以上的可设为团委,可根据具体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设立派出团组织、联合团组织。4、巩固基层团建成果。系统梳理非公团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团建、社会组织团建等成果,对已建和新建基层团组织加强工作内容设计,找准各类经济社会组织根本功能与共青团组织根本任务相融合的工作切入点,结合广大青年的核心诉求,不断创新、丰富基层团的工作内容、方式和手段,激发团员青年参与团工作和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四、工作步骤 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从10月中旬开始,到明年1月中旬结束,具体分为以下3个阶段: 1、部署阶段(10月中旬)。各级团组织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梳理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主要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和落实措施。2、推进阶段(10月中旬到12月中旬)。各级团组织明确责任、各司其职,集中推进、整体推进,深入工作一线,狠抓工作落实,挖掘推广好的工作经验,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确保11月底前完成中心镇推进工作,其他乡镇12月中旬完成推进工作。3、回头看阶段(12月中旬到12月下旬)。各县(市、区)要成立检查小组,采取电话抽查、实地调研等多种手段检验前期工作落实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查缺补漏,同时重点发现、梳理、培养一批工作典型,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将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 落到实处。4、总结阶段(明年1月上中旬)。各级团组织总结归纳本地区工作情况,完善工作台帐,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总结材料。五、工作制度1、建立协同推进制度。乡镇街道团委是推进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执行主体,要集中组织格局创新后乡镇街道团委专兼职团干部的力量,按区域、功能逐一建团。县(市、区)团委负责统筹推动,争取领导重视和组织部门支持,迅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检查督促,全力以赴推进。市级团委进行面上安排,加强培训、靠前指导、强化支持,把支持重点放在争取政策、协调资源上。青农、组织、城工等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协同推进。各级团组织要始终坚持党建带团建的根本原则,积极向同级党组织汇报,特别要争取乡镇街道)党委的支持。2、建立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市级团委挂钩联系制度。团市委机关全体同志赴基层一线,作为团建指导员,负责挂钩联系一个县(市、区),深入到7—8个乡镇街道)进行指导督查。县(市、区)团委要建立责任包干制度,对辖区内所有乡镇街道)进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 3、建立督促检查制度。团市委将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实地和书面督察,将团省委编印《“百日集中行动”工作手册》下发到乡镇街道),并定期编写工作简报通报全市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工作经验。4、建立考核评价制度。团市委将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百日集中行动”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与争创优秀基层团组织活动直接挂钩,主要考核工作进展情况、数据库录入情况等主要指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百日集中行动”的地区一票否决。各县(市、区)也要相应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提炼基层的好做法,推广标准化、可复制的工作流程、措施、案例和菜单,指导和示范带动各地工作。共青团徐州市委201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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