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消防安全例会制度

学校消防安全例会制度5。

(一)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必要时,可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参加。

(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险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提出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办法;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必须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入消防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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