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综合防尘管理制条 明确防尘机构设置矿井综合防尘工作由矿技术矿长责通风科长责全矿防尘技术管理工作通风科设立专门防尘队伍明确生产、队组、运输等防尘责任和围并建立严格工作制和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考核。
二条 建立防尘洒水系统、矿井必须建立完善防尘系统地面应建立永久性水池其容量必须满足生产、防尘和防灭火要。
、井下所有进风行人巷道皮带巷每50米设置洒水闸阀其它巷道每00米设置洒水闸阀,并保持正常使用。
、井下各巷道要定期清扫任何地都不得有厚超,连续长5米煤尘堆积,每年冲洗粉刷次每月搞次粉尘测定。
6、根据《安全规程》规定,合理调整风速,严禁因风速超限而造成煤尘飞扬。
三条 规定回采工作面防尘措施、回采工作面进、回风顺槽距工作面50米围必须设置道全断面水幕工作面必须设有洒水管路各及机头必须设有喷雾出煤期正常使用并专人看管。
、皮带顺槽每50米设置洒水闸阀轨道顺槽每00米设置洒水闸阀,五天冲洗次。
3、采煤机有完、外喷雾系统(原无喷雾系统除外)雾化效能覆盖滚筒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并应做到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
5、所有装煤都必须安装合格喷雾装置控制管路和法兰盘必须便开关。
6、必须采取净化风流措施工作面回风道要按规定安设不少道净化水幕有条件安装动控制水幕。
7、必须安排专人责冲刷巷道和洒水降尘采面进、回风巷道至少每日冲刷次外围巷道冲刷周期由技术矿长程师确定。
8、采煤工作面应实行煤层水。
9、煤层水压力和水量要达到设计要并按规定进行水效检验。
生产必须煤层水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和留有充足水。
四条 掘进工作面防尘措施、掘进工作面必须有完善洒水系统距工作面50米围必须安装两道水幕回风口安装两道并且距工作面0—30米处设置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前工作面0围必须洒水洒水不0。
、必须实行湿式钻眼或采用捕尘器捕尘。
3、掘进机必须有外喷雾(原无喷雾除外)并确保完有效实行开机先开水无水不开机掘进机喷雾必须能够有效地抑制煤尘飞扬且机掘面使用湿式除尘风机。
、炮掘工作面必须使用水炮泥放炮地及其前0围放炮前必须冲洗煤(岩)必须采用放炮喷雾措施放炮净化水幕不得少道喷雾装置安装地和喷雾质量要合规定喷雾能够有效地封闭巷道全断面装煤(岩)必须洒水灭尘。
6、必须安排专人责冲刷巷道和洒水灭尘每日冲刷次外围所属巷道要定期冲刷冲刷隔周期由技术矿长确定并要保证巷道没有厚超、连续长超5煤尘堆积。
五条 运输巷道及防尘措施、运输巷各采区巷口各煤仓绕道口处各底卸煤仓前50围设置喷雾设施。
、装煤仓、设置喷雾实现放煤喷雾并放煤口下风侧0围设水幕实现与放卸工序动。
3、主运输巷每年至少刷白次主要进回巷至少每月冲洗次采区及总回风巷道冲洗积尘由通风队定井下所有巷道不得有煤尘堆积。
、运输巷应安装控式净化风流常开水幕。
5、装煤矿车向煤仓卸煤应采用动喷雾装置。
六条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隔爆设施主要采用隔爆水棚隔爆水棚分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两种。
、主要隔爆水棚位置①、矿井主要运输巷和回风巷。
3、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采取集式布置方式。
①水棚应设巷道直线段, 水棚与巷道交叉口、弯处距离保持50—75与风门距离5。
③水棚水量不00l主要棚区长不30辅助水棚长不0水棚相距—30槽(袋)隙以及与支架或巷道和不5水槽边与支架、巷壁、顶板距离不0水槽距离巷道轨道不8水槽保持高。
④水棚要挂牌管理明确专人管理和维护。
八条 锚喷作业必须采用湿式喷浆。
九条 所有接尘人员必须采取体防护措施。
接尘人员定期健康检必须按《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条 各矿必须按照矿井综合防尘规要建立测尘制配备专职测尘人员和足够数量测尘工具定期测量粉尘浓。
粉尘测定容和测定要合《规程》规定测定结要按报技术矿长和局通风处。
各种记录、图纸、台帐等技术要齐全记录要准确。
十二条 通风区瓦斯检员对所管围粉尘情况和各种防尘设施使用、完情况有检、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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