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重一大”决策工作方案】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重”策工作方案 进步提高科学民主策水平规发改委“三重”事项(重事项策、重要干部任免、重项目安排及额金使用情况)策运行程序不断加用制管权、管人、管事力根据党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办法。
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别酝酿、会议定”要民政局领导班子每成员都享有平等发言权、表权、监督权。
(二)权责致原则。
按照集体领导和人分工责相结合制凡属发改委领导班子职责围事项都必须落实具体责任领导明确相关责任。
(三)高效规原则。
严格遵守会前准备、提前沟通、充分讨论、集体表、作出策、会议记录、公开公示程序促进策科学化和高效化。
(四)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守党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事先征见、提请相关人员商定等相关要确保策程序和容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三重”事项具体容 ()重事项策 .党和国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地、县重要件及会议精神与重要工作部署我委贯彻落实。
.发改委工作长期规划、区域规划、年计划、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及设计方案、年财预算等。
3.涉及全委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制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等重事项。
.重要管理体制及制制定、修改和废止。
5.研究制定对委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二)重要干部任免 .发改委部人员工作职责安排和工作部署。
.县级和县以上优秀工作人员推荐、评选或申报。
(三)重项目安排 .发改委国有产让、租赁、抵押、产权变更等处置事项。
.救灾救济物购置、储备、分配基础设施建设、配置及相关政策制定。
3.其他有特殊影响重项目。
(四)金使用 .费支出审批原则上实行主任“支笔”审批。
三、主要程序 ()策酝酿阶段 .“三重”事项策前按规定进行广泛深入调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
.涉及“三重”事项议题有关材由办公室会议召开前送达与会人员。
.委班子会议讨论定“三重”事项委班子成员对议题要进行充分讨论对策容逐明确表示、不或缓议见并说明理由。
3.讨论结束要视情况对所研究“三重”事项采用口头、举手或投票等方式进行表。
表方法和结应记录案。
.对讨论见分歧较或发现有重问题尚不清楚除紧急情况下按多数见确定外应暂缓策待进步调研究、交换见再提交讨论和表。
要建立工作台帐。
(三)执行策阶段 .“三重”事项委班子集体策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人对集体策有不见坚执行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己见向上级党组织提出。
3.对策进行重调整或变更应由作出该策委班子会定任何人无权擅改变集体策容。
(四)策公开阶段 凡委班子集体策“三重”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事项外其策容、程和结都要按照有关规定及公开。
四、监督检 ()委领导班子成员要觉接受监督发现问题要及纠正。
(二)委办公室是督促检策执行情况具体责任部门。
要切实加督力及反映存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重策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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