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1

(二)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表 表 号:交运16表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4〕97号 有效期至:2016年10月 填报单位(盖章): 201 年 月 指标 代码 事故次数(次)死伤人数(人)合计 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一次造成死亡3至9人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 死亡 受伤(人)合计 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一次造成死亡3至9人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 合计 一次造成死亡10人及以上 一次造成死亡3至9人 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 甲 乙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合计 1 班线客车 2 旅游车及包车 3 货 车 4 其中:危险化学品运输车 5 城市公共汽电车 6 出租汽车 7 城市轨道交通车辆 8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1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本表填报范围为道路运输行业发生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行车事故

2.本表填报时按照发生事故的车辆类型,将事故起数、死伤人数分别填写在班线客车、旅游车及包车、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的对应单元格中。

3.本表填报时,班线客车与其他类型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当其他类型车辆负主要责任或全责时,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计入其他类型车辆对应的单元格中。

4.本表填报时,班线客车与其他类型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的,班线客车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或不能确定责认时,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计入班线客车对应的单元格中。

5.表内逻辑关系:1行(本月合计)=2行+3行+4行+6行+7行+8行;4行≥5行;01列(合计)=02列+03列+04列;05列(合计)=06列+07列+08列;09列(合计)=10列+11列+12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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