须从源头构建立法程序正义

须从源头构建立法程序正义

北京、广东两地人大常委会先后推出的法规立项论证机制,其核心诉求是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尤其是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按照基本的立法程序,立法活动需要经历立项起草、审议、通过等各个环节,而法案的立项起草,既是立法的第一步,也是把守立法质量的第一关。但在这两个起始环节,政府部门却执掌了大量立法案的提案主动权和起草权,这就难免借法扩权、借法逐利的本能冲动,也是部门利益法制化屡遭批评却难以治理的一大原因。正因此,北京、广东人大的法规立项论证的改革措施,有助于在立法源头就建立起公平的制衡机制,以保障立法质量,防止立法资源的无谓虚耗。 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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