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_荆**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关于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第三轮督办检查的通报

荆农普组文〔20**〕5号 **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关于全市农业普查工作第三轮 督办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区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20**年12月5日至20日,**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2个督查组,分别对全市8个县市区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进行了第三轮督办检查。此次督办检查随机抽取了全市20个乡镇场,通过明察暗访形式,对各地乡、村两级普查经费落实情况,普查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两员”管理情况,普查物资落实情况,清查摸底开展进度及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下面将此次督办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农业普查整体推进情况 (一)专班到位,任务明确。此次明察的所有乡镇场都按要求组成了普查专班,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各项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全部拟定。

(二)宣传开启,氛围渐浓。各地普查宣传工作全部启动,各类宣传品都已经发至村组。检查中在18个乡镇场政府所在地均看到有普查宣传横幅、普查宣传专栏、普查宣传标语和致农户的一封信。

(三)经费保障,物资到位。检查的所有乡镇场普查工作经费得到了保障, 20%的乡镇明确5万元以上的经费额度,80%的乡镇场实行实报实销;各项普查物资全部到位,80%的乡镇场已完成部门资料整理工作,并已经下发至村。

(四)培训结束,清查启动。所有乡镇场都按期完成了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培训,普查清查摸底工作全部展开,70%的乡镇清查工作已进入收尾阶段。

此次检查,从总体上来看,沙市区、江陵县、松滋市三地普查工作准备充分,各项业务积极主动,清查摸底整体质量较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业普查农户知晓率低。虽然各乡镇场都开启农业宣传活动,但各村组普查宣传仍不深入;抽查暗访的村组中50%的村委会没有宣传栏,没有张贴普查公告;70%的村没有将致调查对象的一封信发至农户,许多农户对农业普查不知晓。

(二)基层普查人员业务不过硬。此次检查中,共抽查了30个普查区的清查摸底数据质量,有26个普查区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乡级普查工作人员和村级普查指导员对清查方案的理解存在偏差,甚至有未入户清查的现象。

(三)“两员”报酬到位迟缓。8个县市区中有一个市的“两员”报酬至今仍未落实到位,其他县市区虽然已落实到位,但大部分县市区依然将经费留着县级普查机构,未能及时拨付到乡镇基层,乡镇要求拨付先期“两员”部分补贴,以此调动“两员”的普查积极性的呼吁较高。

(四)普查工作推进不平衡。当前农业普查的主要业务工作就是清查摸底,**市农普办要求各地12月15日前完成清查汇总上报任务;但到12月20日**市上报省农普办最后截止时间,只有沙市区、**区、江陵县、松滋市、洪湖市、**开发区、**文旅区完成了清查摸底及汇总上报工作;少数县市由于部分乡镇对农业普查组织工作不力,清查推进迟缓,影响了整体进度,致使**市无法按期上报清查汇总结果。清查摸底工作的迟缓也给后期清查质量评估和“两员”数据处理培训造成极大压力。

三、下段工作要求 距离农业普查正式入户登记时间越来越近,各级普查机构要在全面完成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查找工作中的短板,进一步强化推进措施,打好农业普查攻坚战,确保全市农业普查达到“工作实,质量高”的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各地农业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要求,切实把农业普查工作抓在手上,抓好普查重大工作的创新落实,针对本地区存在的普查重大问题,特别是“两员”补贴不到位问题,要攻坚克难,创造条件加以破解。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上级的统一要求,明确人员,落实责任,要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督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于普查工作出现的严重迟缓和重大失误,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加以解决,对普查工作不作为或乱作为者,要给予责任追究。当前清查摸底工作尚未完成的地方,要采取必要手段,加大人力物力,务必于12月25日前完成汇总上报。

(二)加大工作推动力度,把握普查关键环节。各地要强化“一盘棋”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增强系统思维,凝心尽力,强力推进。要充分调动乡、村普查人员的积极性,解决好普查“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有力、有度、有效推进普查工作。当前,要着眼于为正式登记开好局,要精心制定入户登记计划和应急预案。登记前要将各级下发的普查物资发放到“两员”手中,要针对清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开展一次业务补课,进一步明确“两员”的工作任务和责任。要严格按流程开展入户登记,充分利用元旦、春节假期做好现场入户调查工作,提高现场调查效率,确保登记内容准确获取,不遗漏,必须确保普查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三)强化普查宣传动员,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农业普查宣传的主战场在农村,宣传动员的重点要投向农村基层干部和广大普查对象。12月26日至31日是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周,各地要按照**市农普办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在宣传周扎实开展“十个一”的宣传活动。要丰富宣传方式,特别要做好致调查对象一封信的发送工作,确保每户必到,进一步提高普查对象的知晓率,消除普查顾虑,自觉履行义务,积极营造参与支持配合普查的浓厚氛围。   (四)增强普查质量意识,确保普查圆满完成。全市各级普查机构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对当前农业普查工作要进行全面梳理,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围绕条件保障、清查摸底质量、数据处理培训、“两员”对普查业务的熟悉程度等情况,深入乡镇、村开展督办、再培训和业务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普查方案,严格按照普查表填写规范和指标解释的规定,认真审核入户现场登记每一笔数据,切实做好普查数据质量控制和审核评估工作。要严格执行《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树立普查数据质量红线意识,绝不出现重大数据质量问题和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20**年12月21日 抄送:各县市区、**开发区、**文旅区农普办。

**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12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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