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拍拍手嫁了]就这样把自己嫁出去了

初定结婚的时候,她还谈不上爱他,只是恨嫁。

女人到了恨嫁的年龄,如果还有选择,通常也就是铁算盘一阵噼啪乱响,只要不赔本,拍拍手也就嫁了。

说起来她也是在媒体转战多年的才女,不是没见过男人

当初身边眉来眼去的男人一度也是一群一群的,可她心里掂来掂去,竟没有一个能放心地托付终身。

才高八斗又怎样?家财万贯又如何?到头来还不是左手抱右手抱,女人一辈子都为男人在外面干什么勾当而揪心。

身边的范例太多,嫁了那样的男人早晚也脱不了那样的命运,她心里跟明镜儿似的。

婚姻这东西。

果真就和鞋一样,什么式样质地、最根本的就是舒服,别人看着挺好,自己天天晚上等没人的时候咬牙挤血泡,那纯属扯淡。

要嫁就嫁个让她万千宠爱集一身的。

论才学相貌家境,他无非小康,可喜的是性子淳厚,不过那是粘粥一样的淳厚一细品虽有米汁的甘甜,久了却只剩家常的寡淡。

心里横竖掂量了三年,忽然就决定嫁了。

他清白本分体贴周到,未来的好老公已雏形初具,她爱不爱又有什么关系呢?再说不爱也有不爱的好。

即便遇事也不必撕心裂肺。

于是就结婚了,婚后也并没有发昏,日子果然过得舒服

女人一恋家,外面的心自然转淡,她乐得天天躲在安乐窝里享福。

倒是他的事业忽然有了转机,管着好几家公司的进出口业务,隔三岔五地有应酬

结婚前仨月,若是晚上有事,他必在下午找个机会溜出去,到明月楼点她钟爱的干煸鳝丝打包回家,再拌两个凉菜放好。

她一向君子远庖厨,他则乐意为她展示厨艺,他常想:他不管她,她恐怕连饭都吃不上。

这样的担忧里有甜蜜的忧愁。

结婚半年,如若晚上有事,他会打电话给她:老婆,晚上忍着点儿啊,我争取早点回去,想吃什么我给你打包

宵夜的热气是爱情的温度。

结婚一年,晚上依旧应酬不断,他的电话则越发简短有力:晚上有事,你随便吧。

倒是她。

一旦得知他有空回家吃饭,一个下午要三四个电话追过去问他想吃什么。

她虽然还保持着远庖厨的贞洁,但把小阿姨指挥得团团转的热情还是有的。

那些躺在床上边看电视边等他的夜晚,她也会想:自己现在是不是有点爱他?这样的问题常常是不了了之。

也许女人真就是慢热,等到女人热了,男人往往也就跑得没影儿了。

何以见得婚姻像鞋子?鞋是能试穿的,婚姻如何试得?只要进入过,左右都是不妥。

编辑 江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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