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安全护卫工作检查标准

小区物业安全护卫工作检查标准。

一、着装要求。

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不得新旧混乱搭配穿。

二、仪容仪表。

举止大方文明,端庄,精神饱满,姿态良好(详见安全员仪容仪表)。

三、服务态度。

对客户说话微笑,和气,礼貌,大方;为客户服务主动,真诚,耐心,热情。

四、工作质量。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认真检查设施设备,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查明情况,排除险情,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确保小区安全;。

2、熟悉本岗位职责、任务及程序,始终保持警惕性,注意发现可疑的人、事、物,预防各种案件、事故的发生,确保万无一失;。

3、爱护设备设施公共财物禁止随意动用小区设施、物品,熟悉小区概况、熟悉小区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安放位置与基本功能,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4、坚决服从执行班长或管理处领导下达的工作指令;。

5、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及时处理一般性突发事件或其他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报告;。

6、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需及时向班长或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7、如遇服务对象投诉时,要认真听取,并做好记录,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应及时给于帮助和解决,如遇解决不了的事情应立即报告班长处理。

五、工作能力。

1、熟悉掌握在小区里看楼的顾客,即作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楼宇结构、园林结构、防盗、消防设备设施的具体位置、操作规程、发电机房,配电房,水泵房、消防控制中心等重点防范部位的工作;。

2、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并能及时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正确处理好班内的各项事务,促使班集体产生很好的凝聚力;。

4、掌握各岗位的操作流程及消防知识,解救自救能力;。

5、不准擅自带人在宿舍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经管理处或主管领导批准;。

6、爱护公共财物不得损坏、丢失、转借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携带公共财物外出;。

7、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外出必须请假。

六、护卫员八条禁令。

1、禁止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2、禁止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生自由;。

3、禁止他人罚款、没收财物或监守自盗;。

4、禁止扣留他人证件或者财物;。

5、禁止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6、禁止私自为他人提供保安服务;。

7、禁止参与赌博、嫖娼和在值班期间喝酒;。

8、禁止搞老乡观念、拉帮结派和打架斗殴;。

七、护卫员纪律。

1、遵守《礼仪规范》,文明值勤,塑造良好形象;。

2、遵守《对讲机使用管理规定》,使用规范用语;。

3、遵守《交接班制度》,按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误班;。

4、不准在岗位上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看书报、听录音机、玩弄手机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

5、不准在岗位上擅离职守、会友聊天、打瞌睡;。

6、爱护公司财物、个人装备,不得丢失损坏,转借他人;。

7、坚持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侵犯他人隐私和泄露公司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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