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语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流程
为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丢失、被盗以及发生其他事故,制定本条例。
1.使用剧毒药品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根据需要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员提出申请。
3.使用人填写剧毒药品申领审批单,经本实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领取药品。
4.采购人员应严格按剧毒药品申领审批单所载明的品种、数量发放药品,并在申领单上注明发货情况,以便留存备查。
5.领出的剧毒药品一时用不完的,使用人员要将所剩剧毒药品妥善保管,防止发生事故。
1、各实验室应加强对工作人员及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切实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安全工作抓好抓实。
2、各实验室对使用过的废瓶、各种废液或过期的试剂,要集中收集、存放,不得随意丢弃,严禁倒入下水道或厕所,应由专人集中收取,统一处理。
3、在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各实验室要认真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自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解决,并做好安检记录。如发现重大隐患或问题,应及时报告。
7 次访问